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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原则
我校按以下两种方式录取:
1.广播电视编导(不含播音主持方向)、学前教育、动画(不含游戏制作艺术、摄影方向)、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学(音乐编辑)专业,将从专业课成绩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其余各专业或专业方向将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全省最低控制线及专业课省考成绩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线或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其它事项
1.音乐类科目考试由我校统一提供钢琴及CD机,其他乐器、乐谱及CD光盘由考生自备。
2.学校单独考试结束后,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成绩。
3.咨询(联系)办法: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 邮政编码:150080
咨询电话:0451-88060177 88067377
学校招生办网址:http://zsb.hr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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