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最新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成绩查询及专业合格证发放
2009-12-27 12:20:00 文/施天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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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考试成绩查询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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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1、初试成绩(总分100分)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音乐学专业主项60%,副项40%;音乐表演专业按照原始成绩排名。2、复试成绩(总分500分)考生最终专业成绩按复试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复试综合成绩结构如下:
专业名称 | 分值比例 |
音乐学专业 | 主项45%、形象5%、副项25%、视唱8% 、练耳8%、乐理9% |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 | 主科75%、形象5%、视唱6%、 练耳6%、乐理8% |
音乐表演专业(钢琴方向) | 主科75%、形象5%、视唱6%、 练耳6%、乐理8% |
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方向) | 主科75%、形象5%、视唱6%、 练耳6%、乐理8% |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方向) | 主科80%、视唱6%、 练耳6%、乐理8% |
3、成绩查询考生可于3月底上网查询成绩,网址为: http://zs.ccnu.edu.cn。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四天内前通过(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人工电话咨询。成绩公布后,我校将进行专业划线,并邮寄上线考生的成绩单和专业合格证。
4、专业合格证发放的原则依照考生的复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并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其中,音乐学专业分招生省份发放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招生计划的1:3;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方向)发放比例原则上为招生计划的1:3;音乐表演专业分招生专业方向发放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招生计划的1:2(器乐方向根据器乐种类按此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各省具体招生人数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确定,在发放专业合格证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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