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2014年湖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统计
省份
专业
科类
外语控制分
文化课控制分
最低综合分
湖南
产品设计
综合
60
文335/理297
1051
服装与服饰设计
综合
60
文335/理297
1049.5
环境设计
综合
60
文335/理297
1049
视觉传达设计
综合
60
文335/理297
1049
美术学
综合
60
文335/理297
1048
数字媒体艺术
综合
60
文335/理297
1045.5
艺术与科技
综合
60
文335/理297
1045
雕塑
综合
60
文335/理297
1045
摄影
综合
60
文335/理297
1022.5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
综合
90
文335/理297
652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
综合
90
文335/理297
650
我校所有美术类专业在湖南省均认可省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校考。各专业均制定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校考专业合格分数线)、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
(2)各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为:
①美术学、雕塑、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摄影、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2.5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专业:
综合分 = 统考专业课考试成绩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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