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2014年在湖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

艺术高考,艺考

艺术高考

2014-10-03 09:01:46 文/潘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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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2014年在湖南省艺术类本科录取结果公示如下:

专业

科类

批次

录取

文化/专业
最高分

文化/专业
最低分

音乐学(师范)

艺术

艺术类本科

10

450/178.33

338/150.67

音乐表演(非师范)

艺术

艺术类本科

3

460/94.33

347/88.67

舞蹈学(师范)

艺术

艺术类本科

7

483/167.67

327/136

舞蹈表演(非师范)

艺术

艺术类本科

3

445/135.67

313/134.3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艺术

艺术类本科

3

455/128

350/120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

艺术类本科

5

544/82.67
综合分:313.165

474/80.67
综合分:277.835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

艺术类本科

4

501/158
综合分:328

422/150
综合分:290

录取原则

1.“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美术学(师范)”、“美术学(非师范)”、“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省内认可云南省统考专业成绩,其他省份以我校专业单独考试成绩为准,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书法学”专业以我校专业单独考试成绩为准,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动画”专业以我校专业单独考试成绩为准,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省内认可云南省统考专业成绩,其他省份以我校专业单独考试成绩为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内外均以我校专业单独考试成绩为准。以上两个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 “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文化分上相应批次合格线,体检及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按照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 “艺术教育”专业以云南省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统一考试成绩为准, 文化成绩达到云南省二本文史、理工类最低控制线且专业成绩合格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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