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商院的筒子们最近在忙啥?
小编掐指一算
该是在忙着综测呢
(喏,就是它)
毕竟综测成绩与奖学金挂钩!
那么,优秀的你
在武商院能拿哪些奖学金呢?
速来围观!
国家及政府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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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奖学金 ·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以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本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可申请。)
相关要求:
1、每学年申请和评审一次,申请学生须填写《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各院系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负责对候选人的申请、初审等工作,初审合格学生上报校学生工作部(处)。
4、校学生工作部(处)具体负责组织评审工作,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5、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经教育部批复后,学校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6、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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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励志奖学金 ·
用于奖励我校在籍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凡在上学年度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不具有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格:
1、未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
2、申报家庭经济困难资格中弄虚作假,平时生活中有不合理开支的;
3、不遵纪守法,违反学校及其他规章制度的;
4、上一学年成绩中有不及格科目的。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金申请表》;
2、班级评议小组对学生申请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查;
3、班级评议小组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本科学生结合综合素质测评计分,专科学生结合学习成绩、思想品德、遵守校纪校规、社会实践、参加学校各项活动等方面综合计分,确定班级名单后,报院系进行审核;
4、院系初审。各院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审核学生申报资格以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确定推荐名单后,要将本院系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在本院系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的学生名单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5、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
6、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奖的学生名单报送学校领导审批;
7、学生工作部(处)将推荐获奖学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如公示期间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各院系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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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奖学金 ·
武汉市属高校市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市属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大二以上(含大二)特别优秀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市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市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4000元/人。
具备条件如下: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学习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属高校市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武教规〔2009〕3号)文件内容,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评审,确保市政府奖学金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学院要及时召开市政府奖学金工作布置会,要求老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确保学生人人知晓评审工作程序;要组织专人对学院上报学生材料进行逐一审核,确保学生材料符合要求,按规定时间将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三)各学院在进行市政府奖学金名单公示期间,要公示学生工作部(处)投诉方式,公示后要保存公示有关资料,评审过程中若有疑问请及时与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联系。
学校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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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长奖学金 ·
为激励学生树立专业志向、培养学习兴趣、发扬创新精神,树立学生典范,引领我校学生知行统一、全面发展。校长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在校注册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学生个人或团队。
校长奖学金择优评定,每年评选名额不超过十个,奖励金额为个人奖励8000元,学生团队奖励10000元。
学生个人需要满足的评选条件:
个人评选必要条件(必须具备其中一项)
1.综合素质高,各方面表现突出,在学生中能起到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2.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励志创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体比赛等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学生团队评选条件:
在国家、省、市各类体育、文艺比赛和专业学科竞赛、创业创新大赛及志愿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特别优秀成绩,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评选程序:
1、申报
学生个人及团队,均可依据评选条件和自身实际情况向所属院系进行申报(跨院系团队由团队负责人向所属院系申报)。
2、初审
院系评审委员会对学生个人及团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择优评定,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3、复审
学校评选办公室对院系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认院系候选人名单及资格。
4、最终评选
学校评审委员会举办评选会,审阅院系候选人相关申报材料和听取校领导直接提名候选人有关情况介绍,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决定校长奖学金获得者。
5、公示
对确定的奖学金获得者以适当方式向全校进行五天的公示。
6、表彰奖励
学校召开表彰大会对本年度奖学金获得者进行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ps: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所以大家一定要诚实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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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秀学生标兵 ·
用以奖励学生中的优秀代表,表彰其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品学兼优,成绩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引领示范作用。
评选名额及奖励:
全校每学年评选不超过20名。奖励金额每人2000元(一等奖学金不再重复发放)。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同时授予武汉商学院“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及学校管理制度;
2、思想健康,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为人诚信;
3、生活习惯良好,情趣高雅,无不良嗜好;
4、当学年被评为一等奖学金;
5、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不得低于90分(专科生参照本科生相关评定执行);
6、学习成绩居本专业或本班级前10%;
7、《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以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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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秀学生奖学金 ·
用以奖励品学兼优,在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该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3个等级。
评选依据:
本科生依据《武汉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开展评选,专科生可参照执行。
注意:
获评学校奖学金的本科生综合素质评测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且没有不及格科目;获评学校奖学金的专科生须在本学年学习成绩达到优秀,平均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评选比例及奖励:
(1)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2%比例评选,一次性奖励1000元/人;
(2)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4%比例评选,一次性奖励800元/人;
(3)三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8%比例评选,一次性奖励600元/人;
(4)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均授予武汉商学院“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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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
用以奖励大学期间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毕业生。
评选条件:
1、学风严谨,成绩优良,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2、本科毕业生在评选时应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3、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4、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奖学金;
5、在校期间以下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和第二课堂,并取得好成绩;在创新创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响应国家号召,服义务兵役的;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工作的。
评选比例及奖励:
占全校毕业生总数的10%。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元。
毕业生奖学金获得者同时授于武汉商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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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项奖励·
用以奖励在精神文明、专业学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社会工作、文化艺术、体育等某个方面表现突出且有显著成绩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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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是由企事业单位、个人及社会团体等与学校(学院)签订相关捐资协议设立的,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从2015年起至2017年,全球一流马业集团阿联酋迪拜环球育马达利集团在武汉商学院设立中国赛马人才培养专项奖学金,每年出资3万元资助该校2名学生完成学业。
★2013年,江通动画公司开始在我校设立“江通动画企业奖学金”,奖励遵规守纪、勤奋学习、技能优秀、综合表现良好的“江通动画班”学生,每年奖励总金额为1万元。
★世界500强索迪斯在我校烹饪与食品工程学院设立“索迪斯奖学金”,奖励该院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每年奖励3名学生。
特别注意!敲黑板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评选资格:
1、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3、期末考试有一门以上课程(含一门)不及格;
4、不按时报到,注册,缴费者。
5、学校或学院规定的其他不具备申报资格的情况
想拿奖学金
千万不要挂科哦
努力努力再努力
不负大学好时光
出品:武汉商学院新媒体中心
图片:新媒体图库
主编:张晶晶
武 汉 商 学 院 新 媒 体 矩 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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