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2)

艺术类招生简章,艺考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25 16:07:34 文/吴天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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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考生须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八、录取原则
    1、对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陕西省考生,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为合格的基础上,录取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一志愿的考生。
    2、对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外省考生, 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为合格的基础上,将专业课与文化课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按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形成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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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发现有体检不合格者、考试作弊、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九、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十、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029-88182275   传真:029-88182277
    新闻传播学院咨询电话:029-88182726/159****1760  白老师
    电子信箱:xfdzsb@163.com                网址:www.nwupl.edu.cn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郭路中段(长安校区)邮编:710122

招生办:关于2011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凡2011年准备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且生源所在省份未统一组织专业课考试的考生,须来我校报名并参加专业课校考,报名时应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1年3月11日(星期五)
    陕西省西安市韦郭路中段西北政法大学3号教学楼109室

    2、考试时间及地点:2011年3月12日(星期六)
    陕西省西安市韦郭路中段西北政法大学3号教学楼(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联系方式:
    新闻传播学院白老师:029-88182726

    4、乘车线路:
    从西安火车站乘坐600路区间车至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即到。

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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