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

艺术类招生简章,艺考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19 15:33:13 文/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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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2、专业测试
    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不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河北省考生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安排如下:
    (1) 报名:考生在2011年1月19日 -2月1日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zsjy.hebtu.edu.cn/zhaosheng/by2011)。
    (2) 交费:2011年2月15日-2月20日凭《报考证》上的14位考生号交纳专业测试费12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
    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费,缴费学校代码为7100426,个人缴费号为14位考生号,领取银行代收费凭证。建设银行咨询电话:(0311)86267207。
    (3) 下载准考证:考生自2011年3月5日起可以登陆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zsjy.hebtu.edu.cn/zsw/)下载专业测试《准考证》。
    (4) 专业测试:河北省内考生持《报考证》、《身份证》、专业测试《准考证》于2011年3月12日起在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进行专业测试。
    (5) 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一)考试内容
    1.形象气质(允许淡妆上镜);2.指定稿件朗读;3.自备稿件朗读(3分钟以内);4. 情境主持或话题评述(5分钟以内)。
    (二)科目分值
    1.形象气质(40分);2.指定稿件(40分);3.自备稿件朗读(40分);4. 话题评述或情境主持(80分)。
    (6) 专业测试成绩公布时间:2011年4月4日前公布专业测试合格标准,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届时考生可以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
    (7) 专业测试成绩使用说明
    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目前西北师范大学、衡水学院、河北大学影视艺术学院、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使用我校的专业测试成绩,具体要求和录取原则请查阅对应学校的招生简章。

六、招生办法与录取原则
    1、考生文化成绩要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河北省考生须参加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并且成绩合格;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
    3、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按所在省要求,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
    4、录取原则: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七、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河北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094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13号
    邮政编码:050016
    学校网址:http://www.hebtu.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
    电子邮件:zsk@hebt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11-86269134,80786666
    传    真:0311-86269891 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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