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2)

艺术类招生简章,艺考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14 20:00:12 文/饶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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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陕西、山东、江苏、湖南籍的艺术设计专业考生只能参加考生所在省考点的专业校考;艺术设计(书法方向)的考生全部到西安交通大学报名考试,校外不设考点;
    (3)考生持《2011年西安交通大学艺术设计专业准考证》、身份证、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三证齐全,缺一不可)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所需画板(不小于4开纸)、颜色、水桶、画笔、小凳等用具、书法所需用具等全部自备;
    (4)专业考试成绩将在4月底以前公布,届时考生可在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我校将寄发《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
    2.文化课考试
    考生须参加全国文化课统一高考。凡接到我校签发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

五、录取办法
    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和西安交通大学基本要求(详见第2条),根据专业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西安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基本要求:艺术设计专业单科语文、英语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对于艺术设计专业考试(校考)总成绩前30名者,单科语文、英语成绩要求可放宽至80分(150分制)。艺术设计(书法方向)单科语文、英语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
    3.各省招生考试机构若有相关规定,按规定执行。

六、入学事项
    1.新生凭《高考文化课考试准考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和《高考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艺术设计学生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对于特困生,将视其贫困情况给予减免学费及助学贷款,以帮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学业。
    4.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收费标准执行,9900元/每年。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西安交通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管理。学习用具、材料费自理。
    6.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同时,学校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通信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办
    邮政编码: 710049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2668320
    艺术设计系咨询电话:(029)82665765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2011年艺术设计专业考试报名表

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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