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需符合生源省(区、市)2011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艺术类专业准考证”,按照当地要求办理学校报名手续。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达到所属省级统考合格后方可报名。
2、考生只能选择专业大类中的1个专业报考,不得兼报。
3、报名时需交验的材料:(1)考生高考报名后省级招办发的“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2)考生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
(二)专业报考条件
1、音乐学专业:考生的素质条件与音乐表演(演唱、演奏)专业原则上相同。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具有较好的钢琴演奏水平和一定的作曲能力。
3、音乐表演(演唱)专业:考生须听觉好、音质好、乐感好,有一定的演唱能力;五官端正,呼吸及发音器官(鼻、咽、喉、声带)无疾病,口齿清晰。
4、音乐表演(演奏)专业:考生须听觉好、乐感好,正确掌握所报考乐器的演奏技巧和技能,有一定的演奏水平;报考钢琴演奏的考生须较好地弹奏车尔尼作品299和740的练习曲、巴赫复调乐曲、奏鸣曲和中国乐曲。
5、绘画、艺术设计专业:考生须具备一定的写生造型能力;视力符合体检标准,无色盲、色弱等缺陷。
6、舞蹈学专业:考生五官端正、肢体比例符合专业要求;无身高限制;招收有舞蹈基础的普高毕业生和艺术中专毕业生。
7、表演(舞蹈方向)专业:考生五官端正、肢体比例符合专业要求;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且只招收艺术中专毕业生。
8、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身体无明显缺陷,有志于从事广播电视艺术的考生。
(三)专业课考试
1、考生凭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省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我校所设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2、专业考试科目(各专业总分满分:100分)
序号 |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分值及要求 |
1 | 音乐学 音乐表演(演唱、演奏) | 初试:演唱自选中外经典名作各一首,演奏自选经典名作两首。 | ①主项(满分100分,占75%); |
复试:①主项(自选作品一首,须不同于初试曲目); ②乐理; ③视唱; ④练耳。 | |||
2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初试:①弹奏车尔尼作品299以上程度的钢琴练习曲和相应程度的复调作品、奏鸣曲及中国作品;②即兴演奏。 | ①作曲(满分100分,占50%); |
复试:①作曲;②曲式与和声;③视唱;④练耳;⑤钢琴演奏。 | |||
3 | 绘画(中国画、油画)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平面艺术) | ①素描; ② 色彩;③ 速写。 | ①素描、唐卡线描(满分100分,占40%,考试时间为2.5小时); |
艺术设计 | ①唐卡线描; ② 唐卡色彩;③ 速写。 | ||
4 | 舞蹈学 | ①舞蹈综合素质测试:舞蹈基本功、个人技术技巧。具体分为把杆部分、地面部分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 ②民族民间舞展示:在藏族、蒙族、维族、回族、汉族、傣族、朝鲜族这几个民族内任选一种民间舞组合; ③剧目片段表演:舞种不限,不可雷同于民族民间舞展示部分的内容。 | ①舞蹈综合素质测试限定在5分钟之内,满分40分。考生基本功测试女生需穿紧身体操服、浅色裤袜、软底练功鞋;男生需穿白色紧身背心、黑色短裤、软底练功鞋。 |
5 | 广播电视编导 | 初试:考试形式为面试,由考官提问,考生当场回答,内容为文学艺术常识和广播电影电视知识。 | 第一部分(笔试,满分100分,占80%,考试时间180分钟,含影视作品放映时间): 第二部分(面试,满分100分,占20%):①自我介绍(时间限定在2分钟之内,满分30分); 总分满分100分。 |
复试:第一部分(笔试):①文学艺术常识和广播电影电视知识;②故事写作;③影视作品分析。 第二部分(面试):①自我介绍;②才艺表演(表演形式和内容不限)。 |
(四)文化课考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的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
五、专业考试地点、时间(时间如有变化,请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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