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音乐舞蹈类)(2)

艺术类招生简章,艺考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13 09:32:20 文/刘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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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 考试地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团委。
    ③ 考试要求: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测试。
    ④ 考试内容:
    A、器乐类
    专业考核:音阶、练习曲、自选曲目一首(自带钢琴伴奏);
    视唱练耳:单音、音程、三和弦、视唱。
    B、钢琴类
    专业考核:钢琴专业考生演奏740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巴赫平均律以上程度作品一首、即兴伴奏;
    视唱练耳:单音、音程、三和弦、视唱。
    (4)合格证发放
    ① 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学校将结合艺术团需要和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人选。
    ②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学校与拟定合格考生签订意向书并发放合格。

四、录  取
    1.录取期间,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合格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专业为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2.录取原则:
    (1)陕西省考生的录取:符合我校招生类别的考生报考我校,通过陕西省院校联考并达到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调阅档案择优录取。
    (2)省外(山东省、河南省、甘肃省)考生的录取:学校校考合格,文化课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文化课控制线,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调阅档案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0.4+专业课×0.6。
    (3)以上原则若有调整以教育部及招生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五、其他事项
    1.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2.所有报名材料除原件外,学校将不予退还。
    3.专业测试时,考生自备乐器(钢琴、打击乐和低音提琴可由我校提供乐器),不允许带任何伴奏。
    4.除钢琴、定音鼓外,考生进校后需自备乐器。
    5.来校测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

六、咨  询
    咨询电话:029-82202841      029-82202853(传真);
    联系人:苏老师   139****892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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