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湖北)(2)

艺术类招生简章,艺考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08 22:25:10 文/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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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播音与主持艺术(总分600分)
    ①自备稿件朗诵(限现代散文,时间在3分钟以内,满分150分)
    ②指定稿件播读(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③即兴主持(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④即兴话题问答(含才艺展示,限歌舞、乐器,满分150分)

    (三)合格考生确定原则
    我校在同一专业课考试科目内,按专业课考试成绩排名,依据招生计划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线上考生即为专业课考试合格。合格考生最多为招生计划的4倍。

    (四)合格证书发放及成绩查询
    2011年3月底前,为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发放《北华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合格考生名单,所有考生均可登陆查询考试成绩。

四、录取原则
    1.我校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雕塑、绘画)原则上只招收湖北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考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只招收我校校考合格考生。
    2.美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湖北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湖北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其他录取要求见《北华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华山路3999号
    邮 编:132013
    招生网址:
    招办电话:0432-64608596  64608592(传真)
    美术学院:0432-64608185
    文 学 院:0432-64602778 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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