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面向安徽省外考生)(2)

艺术类招生简章,艺考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06 13:01:40 文/俞梓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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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资格线由生源所在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除动画、摄影专业外,其他专业将视考试总体情况确定英语单科成绩分数线(原则上江苏省考生不低于40分,其他省考生不低于50分)。

2、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规定的我校所在批次的艺术类投档资格线、专业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合格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五、学费标准2010年我校美术学专业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上述其他专业每人每年7000元,2011年各专业收费标准由安徽省物价部门确定。

六、成绩发布:按招生计划4倍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并于20113月底向线上考寄发《专业合格通知书》。成绩查询网址 http://www.ahnu.edu.cn/site/zsxx/

七、联系方式:

电话0553-59101615910077(招生办)0553-5910565(美术学院)0553-5910916(传媒学院)

电邮asd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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