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并合格。录取时,省外考生专业课成绩以我校的考试成绩为准,陕西省考生以省统考成绩为准。
2.山东、湖南、江西、甘肃四省按高考文化课考试总成绩50%加专业课考试总成绩50%比例折合综合分,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陕西省按省招办相关文件执行。
3.新生入学后进行复审,如发现专业、文化水平及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标准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4.学费标准:按国家核定的艺术类艺术设计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64
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传真:029-82334099
网址:http://zsb.chd.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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