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3)

艺术类招生简章,艺考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06 09:35:44 文/苏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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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艺术设计专业、绘画专业录取原则:山东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本科的文化成绩投档最低线,正常投档后按照山东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份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的本科艺术文化最低控制线,按照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工业设计专业录取原则:山东省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本科的文化成绩投档最低线,正常投档后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份的考生参加我校校考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的本科艺术文化最低控制线,正常投档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服装模特方向)录取原则:参加我校校考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本科文化成绩投档最低线,正常投档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参加我校校考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自省份本科文化成绩投档最低线,正常投档后按照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五、报考信息
    1、青岛理工大学国标代码:10429 ;
    2、咨询电话: (0532)85071039 ;
    3、 2011年3月30日后欢迎全国考生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qtech.edu.cn/zhaosheng/ 查询成绩。
    4、本简章由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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