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2011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省内)(2)
学院 | 专业 | 专业方向 | 层次 | 计划 | 招生范围 | 学制 | 收费标准 | 备注 |
音 乐 学 院 | 音乐学 (师范类) | 教师教育 | 本科 | 80 | 甘肃 内蒙古 山西 | 4 | 6500元/年 | 参加甘肃省统考 |
舞蹈表演 | 40 |
音乐学 (音乐表演) | 声乐演唱 | 本科 | 40 | 甘肃 内蒙古 山西 | 4 | 6500元/年 | 参加我校单独考试 |
乐器演奏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音乐学理论 |
美 术 学 院 | 艺术设计 | 室内外设计方向 | 本科 | 50 | 甘肃 山西 湖南 | 4 | 6500元/年 | 参加甘肃省专业统考 |
装饰艺术方向 |
装潢艺术设计方向 |
艺术设计 (师范类) | 工艺美术教育 | 本科 | 25 | 甘肃 | 4 | 6500元/年 |
传 媒 学 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本科 | 60 | 甘肃 内蒙古 山西 湖南 湖南 | 4 | 6500元/年 | 参加我校单独考试 |
广播电视编导 | | 本科 | 60 | 4 | 6500元/年 |
教 育 学 院 | 学前教育 (艺术教育方向) | 音乐 | 本科 | 90 | 甘肃 | 4 | 6500元/年 |
舞蹈 | 40 |
美术 | 20 |
学前教育 (艺术教育方向) | 音乐 | 专科 | 90 | 甘肃 | 2 | 4000元/年 |
舞蹈 | 40 |
美术 | 20 |
| 合计 | | | 755 | | | | |
注:以上各专业均艺术文理兼招,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甘肃以外考生报考均须参加我校艺术专业单独考试。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甘肃省物价局公布为准。
四、单独招生专业课考试内容:
(一)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专业
考试内容:主科80%、听音10%、乐理10%
主科测试内容如下:
1、声乐演唱
演唱歌曲两首(其中一首为备考曲目);
2、键盘乐器演奏
(1)钢 琴:车尔尼740以上练习曲一首,巴赫十二平均律,古典奏鸣曲一个快板乐章。
(2)手风琴: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及大、中型乐曲各一首。
3、管弦乐器演奏
(1) 小提琴:三个八度大调或小调音阶和七种琶音一套;同调两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阶各一条,一首练习曲,音乐会协奏曲第一乐章(带华彩乐段)或第二、三乐章,技巧性乐曲一首。
(2) 中提琴、大提琴:三个八度音阶、琶音一套;同调两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阶各一条;一首练习曲;中提琴、大提琴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乐曲一首。
(3)其他乐器: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4、民族乐器演奏
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和声写作,歌曲写作,器乐曲写作。
(2)面试:钢琴演奏(练习曲、复调乐曲、乐曲均可)或其它乐器,演唱民歌、戏曲等。
备注:交本人作品一部,钢琴程度要求740以上。
6、音乐学理论
(1)音乐文论写作。
(2)面试:音乐学常识、演奏钢琴(练习曲、复调乐曲、乐曲均可)或其它乐器,演唱民歌、戏曲选段等。
备注:交本人专业论文一篇。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合格后进行复试。
初试:
(1)自我介绍(含才艺展示),要求2分钟以内完成。
(2)朗诵自备稿件,体裁不限,要求2分钟之内完成。
复试:
(1)朗诵指定稿件(现场抽题,限2分钟以内完成)(30%)。
(2)即兴评述(现场抽题,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评述限3分钟以内完成)(30%)。
(3)模拟主持(依据指定材料,可做适当的改编,限3分钟以内完成)(40%)。
(三)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专业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合格后进行复试。
初试:
(1)自我介绍,要求2分钟内完成;
(2)编讲故事,根据给定词语现场构思并讲述完整的故事,要求3分钟内完成;
(3)回答考官提问,根据考官所提问题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2分钟。
复试:(采用笔试方式,时间120分钟)
(1)文学艺术常识(30%);
(2)广播影视基础知识(30%);
(3)影视作品分析,根据试卷要求回答问题或写出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评析性文章(影视作品只播放一遍,影视作品可能是专题片、纪录片、影视剧片段中的任何一种)(40%)。
(四)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专业
1、语言表达(30%):具有一定的普通话表达能力。朗诵、讲故事等均可。
2、主科测试(70%):具有初步的艺术基础技能。测试内容为音乐、美术、舞蹈任选一项。
(1)音乐(声乐或器乐):声乐由考生自选一首歌曲(曲目、唱法不限),自带伴奏带;器乐由考生自选一首乐曲(曲目不限),除钢琴外由考生自备乐器。
(2)美术:120分钟静物写生,绘画形式不限,考生自备画具,试卷纸由我校统一发放。
(3)舞蹈:成品舞或舞蹈片断,自带伴奏带。
五、录取原则
(一)我校艺术类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二)招生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三)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工艺美术教育方向,师范类)专业使用全省普通高校美术类统考成绩;音乐学师范类专业使用全省普通高校音乐学统考成绩;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专业使用本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成绩。
(四)音乐、美术、舞蹈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考生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为: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课考试合格,按照文化课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后按照综合成绩录取。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总分×60%×7.5+文化课总分×40%(专业成绩满分为100分,文化课成绩满分为750分)。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专业、体检或其它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六、报考条件、时间、地点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报考音乐学(教师教育、舞蹈表演方向,师范类)和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按省招办统一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参加全省普通高校美术、音乐学、舞蹈统考。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持本人的《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及专业考试报名费180元,到我校单独设立的考点报名。
甘肃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统考报名、考试时间为:
美术类统考:2011年1月1日至 2日报名,1月3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西北师范大学。
音乐学统考:2011年1月 9 日至 10 日报名,1月11日至15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西北师范大学。
舞蹈类统考:2011年1月 14 日至 15 日报名,1月16日至17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西北民族大学。
我校单独招生报名、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专业:2011年1月14日至1月15日报名,1月17日至18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兰州城市学院西校区音乐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11年1月25日至1月26日报名,1月27日至28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甘肃广播电视学校。
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专业:3月2日至3月3日报名,3月5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兰州城市学院西校区教育学院。
七、注意事项:
1、音乐表演方向的考生必须背谱演奏、演唱;
2、钢琴伴奏人员自备(也可与学校招生办联系聘请,伴奏费用自理);
3、除钢琴专业外,所有考生自备乐器;
4、考生报名时须首先选择专业方向,然后再选择该专业方向的小方向;
5、表演类专业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联系单位及电话:
招生就业处 电话:0931—7601082
音乐学院 电话:0931—7601127
美术学院 电话:0931—7601132
传媒学院 电话:0931—7601086
教育学院 电话: 0931—8651804
0931—7601133
网址:http://www.lzcu.edu.cn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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