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3 17:01:55 文/叶浩宇
800)makesmallpic(this,800,4000);" border=0>注:①“专业”栏为“校考”合格线,“文化”栏为被录取考生文化课最低分。 ②录取原则以综合总分为标准,综合总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40%。
专题:/edu/dalianyikedaxu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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