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2)

艺术类招生简章,艺考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0-12-29 21:52:13 文/施若熙

关注

 

省份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江西

南昌大学

2.20-2.21

音乐类

2.22-2.23

美术类

2.22

湖南

湖南师大音乐学院

2.12-2.13

音乐类

2.14-2.15

湖南师大美术学院

2.12-2.13

美术类

2.14

河南

郑州大学(南校区)

1.18-1.19

音乐类

1.20-1.21

美术类

1.20

山东

青岛市招生办指定

2.15-2.16

音乐类

2.17-2.18

河北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3.5-3.6

音乐类

3.7-3.8

美术类

3.8

安徽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1.24-1.25

美术类

1.26

2011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测试内容与成绩计算方法

(一)音乐类专业

1.音乐学专业:(1)专业主项:在声乐、器乐中任选一项,自选曲目2首,占70%;(2)视唱练耳:占30%。

2.音乐表演专业:(1)声乐方向:自选曲目2首,占70%;视唱练耳,占30%;(2)器乐方向(包括民乐、管弦、键盘乐器等):自选曲目2首,占70%;视唱练耳,占30%;(3)舞蹈方向:基本功占40%、成品舞占40%、即兴编舞占20%。

(二)美术类专业

1.素描:占45%;

2.速写:占10%;

3.色彩(水粉):占45%。

(三)编导类专业

承认相关省份编导类省统考成绩。

201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 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专业分以100分满分计,具体折算方法为:

浙 江 省: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

非浙江省:综合分=文化分×40%+校考专业分×7.5×60%。

2. 音乐类专业的录取: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专业分以100分满分计,具体折算方法为:

浙江省: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

非浙江省:综合分=文化分×30%+校考专业分×7.5×45%+省考专业分×7.5×25%。

3.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在省统考(编导类)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4. 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成绩公布与合格证发放

成绩公布时间:2011年3月底-4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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