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7)

艺术类招生简章,艺考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0-12-10 18:01:30 文/江瑾瑜

关注


 

 

 电脑动画方向

214

初试

速写、默写(考生自备画具)

219上午

复试

1.  命题创作(考生自备画具,颜料不限)

220上午

2.笔试:计算机基础(同时兼报游戏设计的考生,按电脑动画的考号参加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共用)

223开始

三试

面试:文艺综合常识,计算机常识,综合素质考察

(考生自带平时画作,不得少于5张)

 

游戏设计方向

214

初试

速写、默写(考生自备画具)

219下午

复试

1.命题创作(考生自备画具,颜料不限)

220上午

2.笔试:计算机基础(同时兼报电脑动画的考生,按电脑动画的考号参加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共用)

223开始

三试

面试:文艺综合常识,计算机常识,综合素质考察

(考生自带平时画作,不得少于5张)

 

动漫策划方向

215下午

初试

笔试:文艺综合常识

220全天

面试

面试:综合常识,综合素质考察(考生自备平时作品、才艺)

数字电影技术

213全天

面试

综合素质考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协作沟通能力)

 

七、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美术、动画、摄影专业的考生,除画纸、创作纸、草稿纸外,其它绘画工具一律自备。

报考录音专业的考生,除钢琴外,其他演奏乐器自备。演唱、演奏无需伴奏。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如遇考试时间与其他院校冲突,我院不予调整。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一律不许化妆。

3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如进入三试,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跟软底鞋。

报考表演专业进入三试的考生,须参加专业体检(表演学院自行安排)。

   4.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代码为准(填报高考志愿代码为各省自行编制)。有问题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5.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将已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专业名称(含具体方向)填写在正确位置。

6.请考生认真填写高考体检表中的每一项,特别是“继往病史”一栏。我院新生入学复查时,如体检结果发现考生提供的“高考体检”信息有误,或发现考生隐瞒病史,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八、录取

我院参考当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制定各专业方向录取分数线。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制定的录取分数线后,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按各专业方向的具体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各专业方向录取原则分为: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录取;按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排序录取;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录取;按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一本线的分数比值排序录取四种。

    1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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