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3)

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艺考

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0-12-10 12:11:28 文/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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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测试内容

(一)面试

1.声乐类:练耳,测量身高等。

2.舞蹈类:即兴命题表演,测量身高等。

3.器乐类:练耳等。

4.主持:自我介绍,测量身高等。

5.曲艺(相声等):自我介绍等。

(二)初试

1.声乐类:自选歌曲一首,视唱。

2.舞蹈类:自选舞蹈一个,基本功展示。

3.器乐类:自选曲目一首或片断(时长不超过3分钟),视奏一段(民乐使用简谱,其它均为五线谱)。

4.主持:朗诵自备作品(要求脱稿,2—3分钟),栏目模拟主持(自备,1—2分钟)。

5.曲艺(相声等):自备曲艺片断表演(时长为3—5分钟)。

(三)复试(所选曲目或作品必须与初试不同)

1.声乐类:自选歌曲一首。

2.舞蹈类:自选舞蹈一个。

3.器乐类:自选曲目一首或片断(时间不超过5分钟)。

4.主持:即兴命题主持或评论,其它才艺展示。

5.曲艺(相声等):即兴命题表演,其它才艺展示。

(注:①在北京考点,面试、初试和复试一并进行;②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测试中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

六、测试有关事项

1.每位考生网上报名时只能填报一项测试项目,如有多项特长,必须选择填报最具优势的项目,如确有优秀者,可以在现场报名时补报复项。

2.请自带服装、乐器、伴奏光盘等测试应用物品(钢琴除外)。

3.器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报名时请提交所要测试的乐曲曲谱。

4.声乐类初试时不使用伴奏带,可用钢琴伴奏(需自带伴奏员),复试时可用伴奏带。

七、录取办法

1.2011年3月30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专业水平测试合格名单,学校团委与考生签订《中南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预录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未签定预录协议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示无异议名单报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及所在中学公示、备案。

2.对达到中南大学专业水平测试要求者,学校将执行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市、区)有关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录取政策。

八、其他注意事项

1.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缴纳报名费和测试费200元/人.次(如报复项,另需缴纳测试费100元/人.次),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 邮编:410083

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haosheng.csu.edu.cn/artAdmission/

专业测试咨询:0731-88876338 0731-88876361

招生政策咨询:0731-88830804 88830995 88830555

监 督 电 话:0731-88879252 88876771 139****6798

中南大学团委 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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