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本科(2)

艺术类招生简章,艺考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0-11-23 08:34:23 文/裴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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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缴费方式:

2010121-2011215日进行网上缴纳:影视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报考者须网上缴纳初试费100/人;美术学、书法学、艺术设计三个专业报考者须网上一次性缴纳初、复试及三试费共计260/人。缴费办法参照《网上缴费办法》进行,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凡通过影视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初试考生,现场缴纳复试费80/人;凡通过复试考生,现场缴纳三试费80/人。

 

 

3.确认考试:2010121-2011215日,影视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报考者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选初试时间段;各专业考生都必须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   专业考试

1.考试要求: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准考证》、《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考试专业

专业考试时间

考点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

  影视学

  音乐学(含钢琴、声乐、器乐方向)

  舞蹈学

数字媒体艺术

初试:

218日-19

复试:

221-22

三试:

224

北京师范大学

田家炳艺术楼

01058809248

01058807962

 

220日:办理复试手续及收费;

900—1600

223日:办理三试手续及收费。

900—1600

美术学

艺术设计

220

 

7书法学

218—20

 

3.  考试内容及分值:

1) 影视学专业

初试(满分150分)

复试(满分350分)

三试

a) 语言表达;

b) 文学艺术基础知识口试。

a)  才艺展示(100分);

b)  构思阐述(250分)。

作品分析(笔试,满分250分)

说明:

1) “语言表达”:自备一段不超过三分钟的朗诵。

2) “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中外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作家作品知识。

3) “才艺展示”:个人最具代表性的艺术特长展示(不含朗诵)。

4) “构思阐述”:在规定的构思时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或者创意。

5) “作品分析”:观看一段影视作品,按照要求做出书面分析;或对指定的文学作品进行书面分析。

 

2)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器乐方向)

初试(合格/不合格)

复试(满分525

三试(满分225分)

a)钢琴方向: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b)声乐方向:歌曲一首。

c)器乐方向:乐曲一首(自带乐器)。

 

a)钢琴方向:1.  三声部以上复调作品(创意曲或赋格曲均可);

2.  技术性练习曲一首;

3. 乐曲一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b)声乐方向:歌曲两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c)器乐方向:乐曲两首(自带乐器,勿与初试曲目重复)加考视奏。

a)视唱练耳(总分100分):

1.视唱(40分)。

2.练耳(60分)。

b)乐理与音乐常识(总分125分)

1.乐理笔试(85分)。

2.音乐常识笔试(40分)。

 

 3)美术学专业

A.素描(300分)。

B.速写(150分)。

C.色彩(300分)。

说明:

1) 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

2  绘画工具与颜料自备。

3素描为头像。

4速写为人物动态速写。

5色彩为水粉、水彩静物写生。

 

4) 艺术设计专业

A. 素描(300分)。

B. 速写(150分)。

C. 命题设计(300分)。

说明:

1  学校提供考试用纸,考生自备绘画工具、颜料。

2 “素描为静物组合。

3) “速写”为人物动态速写。

4) “命题设计”自备色彩颜料。

 

5) 舞蹈学专业

初试(合格/不合格)

复试(满分550分)

三试(满分200分)

a)舞蹈基本功(含身体软开度,旋转弹跳等技能)。

b)自备剧目表演(音乐自带CD,剧目时长不超过3分钟)。

c)即兴舞蹈(现场播放音乐)。

a)技术技巧(200)

b)自备舞蹈表演(200分,音乐自带CD,剧目勿与初试重复,时长不超过3分钟)。

c)模仿能力(150分,考察舞蹈学习能力)

笔试:舞蹈作品分析(考察学生舞蹈艺术常识和文字表述能力,字数不低于800字)。

 

 

6)数字媒体艺术

A. 初试(满分300分)。面试:艺术常识和才艺特长展示。

B. 复试(满分300分)。面试:构思阐述及故事表现。

C. 三试(满分150分)。笔试:影视作品分析。

说明:

1艺术常识:中外艺术、文学基础知识。

2才艺特长展示:美术、电脑或其他特长展示。

现场加试:美术特长加试人物速写(工具自备)。

          电脑特长加试上机操作(提供电脑)。

3构思阐述及故事表现: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现场表述,并用文字或图画描述故事情节(工具自备)。

4影视作品分析:观看一段影视广告或其他短片,按照要求做出书面分析。

 

7)书法学专业

A.临帖(对临指定碑帖,300分)。

B.创作(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300分)。

C.面试(书法常识,150分)。

说明:

1)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和毛毡。

2)毛笔和墨汁自备。

3)不允许在卷面上打格、盖印章,不允许做任何标记。

 

五、 录取原则

1. 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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