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2)

广东考研招生简章,艺考

广东考研招生简章

2013-9-28 16:57:39 文/饶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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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复试
(一)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八)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学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的体检要求。
九、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联系电话:020-39366238
联 系 人: 俞老师 邓老师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广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006
 
附件 1. 2014年我校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范围(点击下载)
附件 2. 201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及学费方案
附件 3. 我校各招生学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序号
招生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地理科学学院
曾老师
39366891
2
法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公法研究中心
谢老师
39366719
3
公共管理学院
李老师
39366776
4
化学与轻化工程学院
安老师
39366901
5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罗老师
39366943
6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李老师
39366923
7
计算机科学与教育软件学院
王老师
39366375
8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远老师
39366971
9
教育学院
杨老师
39366751
10
旅游学院
郭老师
39366725
11
美术与设计学院
石老师
39366982
12
人文学院
周老师
39366742
13
工商管理学院
黄老师
39366453
14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刘老师
39366913
15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邢老师、周老师
39366863
16
体育学院
苏老师
39366837
17
土木工程学院
黄老师、房老师
39366956
18
外国语学院
季老师
39366710
19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张老师
39366872
20
新闻与传播学院
刘老师
39366790
21
音乐舞蹈学院
吴老师
39366685
22
政治与公民教育学院
黄老师、李老师
39366727
23
经济与统计学院
莫老师
39366825
 
附件 4. 2014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时间简表
时间段
报名考试事项
特别说明
2013年
9月22日-24日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咨询
http://yz.chsi.com.cn 或http://yz.chsi.cn
2013年
9月25日-28日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
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013年
10月10日-31日
全体考生进行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每天9:00-22:00,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网报信息
2013年
11月10日-14日
考生进行现场确认、缴费、照相
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
在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月6日15:00,关闭下载网站
2014年1月4日-6日
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日
请提前一天熟悉考场,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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