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照如下规定选择报名点:在外省的推荐免试生和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在云南的考生须选择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而在昆明的推荐免试生须选择云南师范大学,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盘龙区招考办报名点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或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的,可扣留伪造证件。
四、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复试
根据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布。对同等学力考生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为120%,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领域),可适当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学校在复试前需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复试前另行通知。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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