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时间:请参照相关专业复试面试安排。
2.面试工作由面试小组负责;面试小组由数学与统计学院部分研究生导师组成,其成员由院招生领导小组确定。
3.面试顺序由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抽签确定。
4.面试分为业务考核、外语及综合素质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分别由三个独立的面试小组负责进行,考生必须参加所有三个部分的面试。
第一部分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间不少于15分钟,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80%;由考生个人介绍(主要包括毕业学校、报考学校及现工作或学习单位等内容)、回答面试试题(包括对能充分展示自己的某一个知识点的陈述、分析或者对自己最好的研究成果的介绍与分析)以及回答复试小组所提出的其它专业问题三部分组成。每位考生提前10分钟抽取自己的面试试题并进行准备。
第二部分考查考生的外语口语、听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时间不少于5分钟,进行 英语翻译考试(复试笔试之后),两门综合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20%。
第三部分通过与考生逐一面谈的方式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期间,认真核查考生填写的《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小组成员根据每位考生的具体表现给出面试成绩,根据每位考生前两部分的成绩合成得到考生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小组所有成员均需在成绩登记表上签名,否则,成绩视为无效。
四、综合成绩
1.考生的综合成绩=A+B+C,其中
A=(初试总成绩÷5)×50%, B=笔试成绩×20%,C=面试成绩×30%。
2.按考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统考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分别排序。
3.考生的复试成绩将张榜公布,地点:数学与统计学院信息发布栏(齐云楼432房间对面)。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 根据复试结果(包括综合成绩、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体检结果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照在复试合格的情况下,根据综合成绩的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在拟录取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和学校下达给我院的学业奖学金、助研奖学金的名额,依据同等条件下,确定拟录考生是否享受学业和助研奖学金及等级。
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及导师的确定
1.复试结束后,每位拟被录取考生需填写选报专业及导师志愿书,每位考生限报2个志愿,必须写明是否服从调配。在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情况下,对服从调配的考生,院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其志愿协商调配;对于不服从调配的考生的录取,院招生领导小组协商确定。
2.每位导师的招收名额不超过3人。
七、拟被录取为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自筹(在职)培养的考生,需与学校签订有关协议。
八、复试领导小组将拟录取名单、享受学业和助研奖学金的拟录取名单及奖学金等级情况报请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被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没有被录取的考生,不再书面通知,欢迎继续报考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九、未尽事宜,由数学与统计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讨论解决。
十、2013年数学与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将在院党政的领导下进行,我们将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生如果对我们的工作有异意,可以向院党政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或举报。
十一、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数学与统计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如果大家需要了解兰州大学2013年考研成绩查询,2013考研分数线,考研调剂,研究生招生简章等考研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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