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复试
1.管理与经济学部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原则、内容、方式、规则)参照天津大学复试办法。由于学科特点,学部不进行实验能力测试,经学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报研究生院批准,对复试成绩构成进行了如下调整:综合素质面试9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面试形式)25分,专业课笔试65分,社会实践、社会热点问题及经济管理知识测试20分(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30分钟),复习参考材料详见管理与经济学部网上通知,并请考生相互转告,做好复习准备工作。
2.2013年管理与经济学部硕士招生各专业复试线及招生计划详见附表。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各专业根据上线考生人数确定复试比例,一般为**-120%左右不等。
专业 | 复试分数线 | 招生计划 (不含推免生) |
应用经济学 | 366 | 6 |
系统工程 | 337 | 4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375 | 40 |
工商管理 | 379 | 30 |
公共管理 | 365 | 18 |
情报学 | -- | 1 |
工业工程(专业学位) | 387 | 9 |
物流工程(专业学位) | 379 | 8 |
资产评估(专业学位) | 366 | 2 |
金融(专业学位) | 355 | 20 |
五、调剂
1.调剂原则
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出专业)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考生报考专业和调剂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不同外语语种、数学一~三及自命题数学视为基本相同)、自命题科目相近的同一或相近专业。
以下两类考生有资格参加校内调剂:第一类是已经参加报考专业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类是已经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而未参加报考专业复试的考生。这两类考生享有同等的调剂资格。
对于跨学部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由本人向调入学院提出调剂申请,经调入学院同意后方可参加复试。
向校外调剂,初试成绩需高于教育部规定的最低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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