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湖北考研招生简章,艺考

湖北考研招生简章

2012-9-28 10:22:43 文/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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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中的项目管理招生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人员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提前面试(具体要求及面试时间安排见研究生院网页http://gd.whut.edu.cn),只有提前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招生领域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的: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二、接收外校免推生的条件

1、武汉理工大学接收所有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2、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招生领域外,其它学科专业、招生领域均可接收免试推荐生;

3、2013年我校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两个一级学科内的相关两级学科仍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以上专业的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5、外校推荐免试生必须参加武汉理工大学相关学院组织的面试,且面试合格;

6、武汉理工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的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5日,申请表格见研究生院网页http://gd.whut.edu.cn;

7、外校推荐免试生入学报到时必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未受到任何处分,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1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仍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网报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考生登录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网)进行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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