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校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11年12月5日10:00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退费
岗位调减或取消的考生于2011年12月6日17:00前先到学校人事处签字确认后,再凭领款条到学校计财处领取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艺术类专业教师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非艺术类专业教师岗位和学生处政治辅导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专业教师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学生处政治辅导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基础部、艺术教育培训中心、歌剧与艺术管理系、戏剧系、国际演艺学院、传播艺术系6个部门的教师岗位的笔试方法采用集中开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5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题型为编写教案,其知识点和要求在笔试考题中给出,内容取之于所报岗位应承担的教学课程内容,笔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应用知识能力和对高校教学过程的理解,评估其从事高校教学工作的潜质。
美术学院、数字艺术系教师岗位的笔试方法采取集中开卷考试方式,笔试题型为专业技能测试(设计、绘画等),笔试时间按科目要求设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报考者专业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
学生处政治辅导员岗位的笔试方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应用知识能力和对高校学生工作以及当前时事政治的了解程度,评估其从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潜质。
笔试地点在四川音乐学院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2、笔试范围。笔试的考试范围按岗位确定,复习资料参见附件2。
3、笔试时间。笔试定于2011年12月7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1年12月9日10:00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公布。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当天登录我校网站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11年12月8日16∶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四川音乐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28-85430523,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基础部、艺术教育培训中心、歌剧与艺术管理系、传播艺术系、美术学院、数字艺术系6个部门的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戏剧系、国际演艺学院岗位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学生处政治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专业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试讲成绩+技能测试成绩;
辅导员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学校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1年12月9日10:00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音乐学院网上自行打印);
②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习成绩表和所在学校能否按时毕业的相关证明;
⑥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等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等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于2011年12月12日16:00前到学校人事处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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