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11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网址未加载)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可以转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www.jlda.gov.cn/)、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cl.网址未加载/)、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吉林省委员会(http://www.网址未加载/)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2761607(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0431—82713256转8205(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人事处)
0431—85876616(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吉林省委员会组织部)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
0431—8869091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吉林省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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