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深圳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为7月9日至27日(2)
关知识)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专业知识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按每人每科120元收取。
(三)证书发放。
报考“二级建造师资格”的考生,全部科目考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通过资格审核者,将核发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的考生,考试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核者,将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不符合条件者,考试成绩无效,不给予核发相关证书或合格证明。证书发放时间、地点及手续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目公布。
(四)考试用书。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2〕41号),考生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网址未加载)查询考试用书及考试大纲的征订有关事项。
(五)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文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律不得推荐,同时也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若单位协同报考人弄虚作假的,深圳市考试院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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