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为切实维护广大考生与学校的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成都师范学院,英文译名:Chengdu Normal University,学校国际代码:14389。
第三条 学校地址:(人南校区)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4号,(温江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白果林校区)成都市青羊区百寿路4号。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四川省教育厅直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五条 证书颁发: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成都师范学院具印的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招生相关工作方案和原则,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工作组,由监审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投诉电话:028-66772066。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以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生源和就业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来源计划。
第十条 今年我校招生计划投放在四川、重庆、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陕西、山东等省市,具体以各省市正式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按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按各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加、降分投档政策,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主要依据。
第十四条 对往届考生和应届考生一视同仁,不限男女考生比例。
第十五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非外语类专业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同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根据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部分专业着重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艺体类专业:专业成绩以各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专业与文化成绩双上考生所在省控制线。(1)美术学、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音乐学、音乐表演、影视表演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新闻采编与制作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时,再考虑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置分数级差。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以上原则调剂录取到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计划满额,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省属免费师范生:(1)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专业,专业与文化成绩双上省控制线,以专业+文化为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优先录取本市(州)纳入实施范围的县(市、区)的生源,生源不足时在全省生源中根据考生报考服务地志愿择优录取。(2)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对象为省内“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学满三年且转录考试合格”的优秀学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幼教免费师范生招生考试且成绩达到省控线,在政审、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和培养计划,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考试(艺体类考生还应含专业)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为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资助体系,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种途径缓减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高招委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 邮政编码:611130
咨询电话:028-66772145 学校网址:www.cdnu.edu.cn
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答考生问
1.请问成都师范学院的办学性质、办学层次?
答:我校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
2.成都师范学院今年招生有什么变化?
答:教育部批准我校今年新增5个本科专业:学前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音乐学。目前我校本科专业已达16个,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8大学科门类。
3.学校今年是否招收免费师范生?
答:今年我校有省属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600名,其中专科层次农村小学和初中“音、体、美”专业教师300名,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考的艺体考生;专科层次农村幼儿教师300名,招生对象为省内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学满三年且转录考试合格的优秀学生。
4.学生生活条件如何?
答:学校聘请物业公司对学生宿舍实行专业化公寓式管理,由学校学生处负责监督。宿舍均为六人间,舒适安全、配套完善。室内配置主要有:独立卫生间、洗漱间、钢结构上下床、书桌、电脑桌、组合柜、网络接入口、IP电话、风扇等。学生宿舍区紧邻食堂、公共浴室、洗衣房、商业街等功能区,生活便捷。
5.学校是否有奖、助、贷等制度?对贫困生如何资助?
答: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减、免助学体系。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家庭贫困并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贫困、表现良好并成绩合格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实行师范专业学生“专业奖学金”和非师范专业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享受各级相应特殊困难补助;学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
6.进校后是否有调整专业的机会?
答: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给予优秀学生选择适合自己发展方向的机会,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进校学习一学期后,由本人向所在院系和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以学生的第一学期成绩、转专业考试成绩及面试成绩的综合评定作为调整专业的依据,允许一定比例的优秀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
7.专科层次学生是否有“专升本”的机会?
答: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今年录取的专科学生毕业时有不超过总人数5%的优秀毕业生可升入我校或省内其他二本院校相同或相近的普通本科专业学习,具体按毕业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8.普通高等教育学生颁发什么毕业证书?
答:学生修读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成都师范学院具印的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9.能否获得教师资格证?
答: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规定,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0.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学校已建立了完整的职业规划、能力提升、就业创新创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就业工作体系,并在全国建立了广泛的就业网络,就业渠道畅通;在教育教学中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通过知识传授、素质培养、能力提升、实践实训等环节的培养,学生知识、技能、素质和能力得以极大提升,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五年超过95%,学校连续五次被省教育厅授予“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11.学生进校后是否有出国深造的机会?
答:目前,我校正与美国的太平洋路德大学、加拿大的乔治亚学院和马来西亚的拉曼大学、拉曼学院以及城市理工大学合作,提供双专科、专升本以及双本科留学项目。其中加拿大乔治亚学院的汽车专业排名全加第一,毕业生可推荐就业;马来西亚拉曼学院会计专业排名全马第一,拉曼大学是目前全马本科专业数量最多、门类最齐全的少数高校之一,城市理工大学可以提供本硕连读。出国深造事宜由学校外事办公室负责接洽。
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
咨询电话:028-66772145
学校网址:www.cd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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