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
六、录取规则:1、普通类(文、理科)专业 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总分录取。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的高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安排。若出现总分相同现象,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总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果三门总成绩同分,则以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2、空中乘务专业 限安徽省 对校考合格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省控线上时,按投档比例对进档考生采用高考总分30%+专业加试成绩70%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高考成绩和外语成绩。3、动漫设计与制作、装饰艺术与设计专业(艺术类) 限安徽省 考生必须参加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的美术统考成绩和高考总分均须达到省控制线,按照两者相加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本规则未尽之处,按各省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4、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在安徽、山西、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甘肃、宁夏、新疆省自治区招生七、奖贷措施: 学院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当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在学院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学年)。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国家规定实行奖助学金制,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4000-2000元)、学院奖学金(1500-500元)、洲际酒店集团英才培养学院奖学金(8000元)、其他企业资助的奖学金(4000元-1000元)以及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彩虹基金等。被录取的高分考生可获得学院颁发1000-3000元的入学奖励。八、学制、毕业证书: 我院各专业层次为专科,学制三年。学费按照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收取,宿舍住宿费1200-1500元/学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九、招生计划:省市名称 专科计划山西 20浙江 25安徽 125江西 20山东 30湖南 15广东 25广西 20四川 20云南 15甘肃 20宁夏 10新疆 20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5)58591228、58591229校 址:南京市江宁区月华西路1号学校网址:www.网址未加载学院QQ:800074180 咨询QQ群:16564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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