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生章程(2)

江苏高考招生简章,艺考

江苏高考招生简章

2014-5-15 15:43:54 文/邵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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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1.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要求

我校兼招类专业对历史和物理均可作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2.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要求

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3.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

道德品质、公民素质、交流与合作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无D级,单项达到A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以高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和专业间“分数优先”的方式顺序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

若投档总分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先比较选测科目一,再比较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若等级仍相同,则依据报考专业,外语类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选理工科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选文史科专业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第九条  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

1.考生填报要求:7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3门。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同普通类专业。

2.音乐、美术、体育类的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分;录取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3.音乐类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见普通类)。

4.美术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见普通类)。

5.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见普通类)。

第十条  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按照普通类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二条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四条  学生入学后可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提出申请、考试,转入其它专业。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培养费、住宿费以及书籍费等费用。

第十六条  学校介绍、专业介绍、奖助贷困补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第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毕业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

第十八条  学校网址: www.xzyz.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516-87381088   87893207

 E-mail: xz873810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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