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2)

湖北高考招生简章,艺考

湖北高考招生简章

2014-5-15 15:25:45 文/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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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费标准

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学费标准为:艺术类、学前教育专业6500元/年,其他专业5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四人间公寓1200元/年。

五、计划公布

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时间、填报志愿代码及方式等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六、奖助措施

1、学生按照政策享受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2、部分专业有企业资助,如就读订单班专业的学生,每人每年可获2000-8000元的资助。

3、学校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家庭贫困但刻苦学习的学生可申请学院奖学金。同时学院还多方吸引社会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4、生源地助学贷款。

七、学历文凭

通过普招录取的学生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八、学生就业

学校被授予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学生在校期间,可通过学院各种创新创业平台,积累经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学生毕业时学院推荐安置就业。

九、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715-8259788、8272183、8273347、8273467、8271011

传 真:0715-8259819

电子信箱:xjzb9788@163.com

招生网址:www.xnec.cn/zb  或  www.xnvtc.edu.cn/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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