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201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2)

安徽高考招生简章,艺考

安徽高考招生简章

2014-5-15 15:03:19 文/罗霞

关注

(一)招生对象

1.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精神,上一年度本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可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

(二)培养模式

考生升入相应的本科专业,按照2年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

(三)入学后待遇

1.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学校管理,户籍可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学校所在地。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我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3.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4.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英语专业为3850元/生·学年, 小学教育为35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安徽省物价局最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

4.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2009﹞6号文件规定的上一年度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基本信息采集:2014年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基本信息采集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的模式,基本信息采集时段为2014年3月7日至3月10日。当年有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负责通知到本校每位有意愿报考专升本的毕业生,并安排专人结合考生入学当年新生名册审核其报名资格。

2.现场报名及缴费:报考我校的考生持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填写报考专业等信息并签名,3月15日-16日到我校会峰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现场报名,复审通过后缴费。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核定标准,报名考试费为120元/生。

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供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领取准考证。4月19日8:00-18:00,考生凭身份证到我校会峰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志愿设置

考生只可以报考我校一个专业,我校不设专业调剂志愿。

六、考试

1.考试科目、分值、考试时间及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招 生 专 业

考试科目

分值

考试时间

小学教育(师范)

教育学

满分150分

4月20日上午9:00-11:30

基础心理学

满分150分

4月20日下午15:00-17: 30

英语

英语听力

满分100分

4月20日上午9:00-10:00

综合英语

满分150分

4月20日下午15:00-17: 00

2.考试地点:滁州学院会峰校区

3.成绩公布:4月23日,在我校招生网公布(网址:http://zsw.chzu.edu.cn/)。

4.查分:4月23日-25日,考生若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在此期间致电我校招办,进行查分登记。4月26日学校组织监察人员对登记考生的分数进行核查,查卷结果如有误则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

七、招生录取

1.确定单科资格线:4月27日,根据考生(含退役士兵)考试情况,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按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不超过1:2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单科资格线(单科资格线均不低于50分)。

2.录取原则:在达到各科目资格线的基础上,各专业按照考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考试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小学教育专业按基础心理学、教育学顺序;英语专业按英语听力、综合英语顺序。考生单科成绩相同时,学校将调整计划,同时录取。

3.照顾政策:获得和报考专业相关的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直接录取。

符合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其档案必须具有原始证书或交验原始材料。4月23日-25日学校在招生网上对政策照顾考生情况进行公示。

4.拟录取时间:4月28日。

5.拟录取结束后,4月29日至5月5日在滁州学院招生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6.5月6日,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5月中旬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邮寄新生录取通知书。

7.普通“专升本”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校园网主页:http://www.chzu.edu.cn

招生网主页:http://zsw.chzu.edu.cn

招生咨询热线:0550—3518833

招生办公电话:0550—3510048(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550-3087952

招生咨询QQ号:1270024362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1270024362@qq.com

招生微博:http://weibo.com/czxyzsb

http://t.qq.com/czxy3518833

招生办公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

邮政编码:239012

九、其他须知:本章程如与安徽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相冲突,以安徽省的规定为准。

十、本章程由滁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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