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14招生章程(2)

辽宁高考招生简章,艺考

辽宁高考招生简章

2014-5-15 14:51:17 文/徐漫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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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金融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四、收、退费等情况

1、学费收取标准

学院普通专业收费,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税务、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管理、物流管理、营销与策划、商务英语专业4500元/年;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7000元/年;其他各专业学费4800元/年。酒店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为2013年新增专业,收费标准以物价审核为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①学院建立新生报到“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②学院对贫困生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政府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制度。

③学院积极配合学生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④学院对孤儿及因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经核实后给予适当减免。

五、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按学校招生计划的**进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按考生所在省统一划定的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62299413 89706699

学院网址:www.lnfv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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