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2)

江苏高考招生简章,艺考

江苏高考招生简章

2014-5-15 14:35:01 文/饶天成

关注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2014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同时,报考人力资源管理(空乘)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江苏省2014年空中乘务(含高铁、海乘)专业专业联合考试合格资格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和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高考英语成绩和高中英语口语等级测试成绩均须达到良好及以上。

4江苏省考生报考我院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提前批次艺术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普通本科第三批:除人力资源管理(空乘)专业及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CC外,其它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1B1C,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均不低于C,技术科目合格。

十一、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的要求执行

3认可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照顾政策加分,并计入投档分总成绩。

4、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原则:普通类专业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非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总分从高到低按其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安排录取专业。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选考科目及其成绩的认定,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执行。

十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或退回生源所在地。

十三、证书类别:本科学历证书

十四、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符合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经申请可授予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士学位。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是我院与美国爱达荷大学(University of Idaho,USA)合作办学项目,实行“3+1”培养模式。前三年在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就读,爱达荷大学派教师教授1/3专业课程,第四年符合条件者可赴美国爱达荷大学(University of Idaho,USA)就读,两校互认学分。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授予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工学学士学位;符合美国爱达荷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可申请授予美国爱达荷大学理学学士学位。第四年不选择赴美学习的学生,在我院继续学习,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授予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邮编:215104

学院网址:http://www.sdwz.cn

招生网址:http://zs.sdwz.cn

电子邮箱:sdwzzs@qq.com

咨询电话:0512-66551901

咨询Q Q:1849026034

微信账号:sdwzzs

传 真:0512-66551906;68230911

监督电话:0512-66576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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