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试: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二)。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30%,乐理10%,和声15%,专业综合能力测试20%,面试20%三试5%。
(二)、钢琴演奏调修
初试:
1、拍音听辨:同音弦组,以中间单弦为标准,听左弦和右弦的拍频。(30%)
2、钢琴演奏:演奏水平相等于车尔尼299程度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20%)
复试:
1、笔试:(钢琴结构以及钢琴简要历史)。(30%)
2、实操:钢琴击弦机组装。(20%)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三)、音乐数字媒体
初试:
1、乐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2、根据听到的音乐片段绘画(形式、风格不限)(考试时间:180分钟)。
复试(面试):
1、演奏或演唱音乐作品。
2、评析美术作品,回答美术常识。
三试(视唱练耳):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
2、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
3、节奏短句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4、视唱: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35%、乐理10%,复试50%、三试5%。
(四)、音乐表演
1、电子管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初试: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可用双排键电子琴;钢琴;手风琴;单排键电子琴演奏)。
复试: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古典交响乐作品(双排键电子琴演奏)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加试
为旋律配伴奏。(可用双排键电子琴;钢琴;手风琴;单排键电子琴演奏)。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2、手风琴演奏:
初试: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复试:自选乐曲两首。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3、声乐(流行演唱):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中外歌曲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自备CD伴奏碟,单曲单碟)。
初试:演唱歌曲两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外国作品用原文演唱)。
复试:演唱歌曲两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外国作品用原文演唱)。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4、流行键盘演奏(钢琴、电子钢琴、电子琴均可):
初试:
(1)练习曲一首(要求:车尔尼740以上程度);
(2)视奏音乐作品一首。
复试:
(1)中外乐曲一首(要求:奏鸣曲快板乐章或组曲音乐作品中之一);
(2)即兴演奏乐曲一首(要求:流行音乐风格,如:布鲁斯、爵士、摇滚等)。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5、流行萨克斯:
初试: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
复试:大小调音阶演奏各一条(包括琶音、三度);练习曲一首;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6、电声吉他
初试:三个把位内大小调音阶各一条;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带伴奏)。
复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带伴奏。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考生需自备除乐器音箱外的一切器材、伴奏带及播放设备。可使用手机或MP3播放器)。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视唱练耳
一、视唱练耳
初试:
1、专业笔试、听写:(考试时间90分钟)
(1)旋律音程:大谱表,跨度超过一个八度具体音高听写;
(2)和声音程:大谱表,跨度超过一个八度具体音高听写;
(3)和弦:大谱表,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转位(四声部排列);
(4)和弦连接:大谱表,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SII7、DVII7、DD7、DDVII7和弦的原、转位,终止四六和弦及变格终止(四声部排列);
(5)单声部旋律:三个升、降号以内,包括变化音、较复杂节奏、近关系转调;
(6)二声部旋律:两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7)歌曲写作:按指定的歌词写一首艺术歌曲(带伴奏)或旋律动机展。
2、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形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部和声;
(2)程度:一级关系转调范围内容。
复试:
1、专业面试
(1)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及转位构唱;
(2)旋律背谱移调:两个升降号以内、长度八小节;
(3)读节奏:十六小节较复杂节奏;
(4)视唱:三个升降号以内(包括近关系转调)视唱,使用固定唱名法;
(5)带伴奏单声部弹唱:两个升、降号以内。
2、钢琴演奏(曲目要求: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中外乐曲一首。主考乐器仅限钢琴)。
3、乐理(音乐基础理论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听写50%,听唱、构唱、视唱40% ,钢琴演奏10%。(乐理、和声为参考科目)
附录一: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基本乐科考试内容
1、面试: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2)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3)节奏短句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4)视唱:
2、听写:
(1)旋律音程听记;
(2)和声音程听辨:自然音程;
(3)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4)节奏听写:2/4、3/8各一条;
(5)旋律听写;
3、乐理:
音及音高、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调式音阶、判断调式调性、常用音乐术语。
附录二:电子音乐作曲、录音艺术、电子音乐制作专业基本乐科考试内容
1、面试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2)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3)节奏短句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4)视唱:
2、听写
(1)旋律音程听记;
(2)和声音程听记;
(3)和弦听记: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4)节奏听写:2/4、3/8各一条。
(5)调式音阶选择;在同主音五声调式和同主音自然、和声、旋律小调三个选项中选择;
(6)单声部旋律听写;
(7)二声部中的上声部旋律听写;
声乐系
一、美声: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美声声乐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演唱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两首(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调、原文演唱)。
复试:演唱风格不同的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两首(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调、原文演唱)。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二、民族声乐: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民族声乐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演唱自选歌曲两首(民歌、戏曲、中国歌剧选曲、创作或改编的具有民族风格歌曲)。
复试:演唱歌曲两首(民歌、戏曲、中国歌剧选曲、创作或改编的具有民族风格歌曲)。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三、陕北民歌演唱: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陕北民歌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演唱不同风格的陕北民歌两首。
复试:演唱不同风格的陕北民歌两首。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钢琴系
初试: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巴赫十二平均律一首)。
复试: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自选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管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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