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录音艺术本科(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 音乐基本素质测试(笔试)——包含音乐基础理论、音高听辨、音乐基本常识、音乐作品赏析基本能力测试(考试时间 3 小时 ,以满分 200 分计入总分)。
2. 面试——(考试时间 5 分钟,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1)才艺展示(考察声乐及器乐表演能力,演唱或演奏完整作品一首,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2)根据考委要求回答问题(主要以识谱为主,简谱或五线谱均可)。
(二十七)美术学(史论)、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插画)、雕塑、数字媒体艺术(实验影像、视觉传媒)、摄影(艺术摄影)本科(总分 300 分,五个专业<含方向>实行同场一次性考试,成绩共用,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选报各相关专业志愿)
1. 素描(笔试)——3 小时,要求构图合理,造型准确,有一定的绘画表现力,限用铅笔(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2. 色彩(笔试)——3 小时,要求构图合理,色调协调,造型准确,具有一定的色彩表现能力,限用水粉、水彩表现(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二十八)绘画(书法)本科(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 书法(笔试)——要求考生掌握相关的书法基础技能和知识,基本懂得“字法、笔法、章法”应用,了解经典法帖的临习经验和理念(考试时间 1.5 小时,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2. 书法创作——笔试。命题诗词创作,要求行笔规范,书体传承有源,作品体现艺术品味,书体不限(考试时间 1.5 小时,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二十九)产品设计(民间艺术与现代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四个专业<含方向>实行同场一次性考试,成绩共用,考生可以根据考试成绩选报相关志愿,总分 300 分)
1. 素描(笔试)——按照给定人物照片(带手部的半身像),用线描及光影两种形式表现,限用铅笔(考试时间 3 小时,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2. 色彩(笔试)——按照指定的静物(给出名称和数量),用写实手法进行色彩表现,限用水彩或水粉(考试时间 3 小时,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三十)文化产业管理本科(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 面试——自我介绍;5 分钟命题集体陈述。面试要求考生一律不准化妆,着便装、平底鞋进入考场(以满分 120 分计入总分)。
2. 艺术特长展示——两分钟以内艺术特长展示(以满分 30 分计入总分)。
3. 笔试——艺术常识、文史常识、艺术作品或文化艺术现象分析、活动策划方案等,考试时间 2.5 小时, 开考 60 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三十一)表演(礼仪与公关艺术)本科(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 形体风度评测(面试)——(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2. 个人才艺展示(面试)——考试用具自备(以满分 50 分计入总分)。
3.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自我介绍、自由问答等(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三十二)视觉传达设计(技术与应用)(实行专业一次性考试,总分 300 分)
1. 创意素描(笔试)——限用铅笔、炭笔表现(3 小时,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2. 色彩设计(笔试)——限用水粉或水彩表现(3 小时,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三十三)音乐表演(技能与应用)本科(限招钢琴和演唱方向的学生,实行专业一次性考试,总分 300 分)
1. 专业主科(面试)——歌曲演唱或钢琴演奏,自选曲目一首,要求演唱(含民族、美声、通俗唱法)或演奏完整(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2. 听音记谱(笔试)——内容为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调试、旋律等(以满分 150分计入总分)。
(三十四)视觉传达设计(职业教育)本科(限招三校生,实行专业一次性考试,总分 300分)
1. 基础素描(笔试)——限用铅笔、炭笔表现(3 小时,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2. 色彩设计(笔试)——限用水粉或水彩表现(3 小时,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三十五)艺术教育(职业教育)本科(限招三校生,实行专业一次性考试,总分 300 分)
1. 专业主修 ── 考试时间 5 分钟以内,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在以下内容中任意选择一种:
(1)舞蹈自选片段;
(2)歌曲演唱或器乐演奏;
(3)自选散文、小说片段或诗歌一篇进行朗诵。
2. 基本素质测试── 自备 200 字以内自我介绍(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注: “三校生”必须参加云南省三校生文化统一考试。
五、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参照《云南省 2014 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六、报名考试程序
(一)今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报名分为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的普通高考报名和招生院校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即艺术类考生在专业考试前必须按规定时间先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高考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考生再持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直接到我院进行专业考试报名,参加考试。凡未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进行资格报名者,均不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专业考试报名要求:
1. 考生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及身份证直接到我院报考,按报考须知要求,办理专业考试手续,并按规定标准缴纳考试费,具体收费标准看公示栏(报名现场提供)。
2. 允许考生兼报两个以上专业(但须注意各专业考试安排),须分别报名、分别交费、分别考试。
3. 报名时须签写《诚信考试承诺书》,凭《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4. 报名结束后,到相关报名咨询点确认考试安排。
七、政审、体检及录取
1. 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2.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各专业录取原则,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参照考生填报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后,按计划择优录取。
3. 各专业的录取线文理相同,且无级差。
八、考点设置
专业考点(含统考类、非统考类及省外院校来昆设点考试)设在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
九、其它
1. 参加云南省统考专业的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最低控制线参照全省统一划定的分数线执行,参加“非统考”专业的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最低控制线由我院根据各专业的特点自行确定;
2. 根据教育部规定,云南艺术学院作为云南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自行划定本院在全国各省区(含省内)招生录取时的各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在录取前报有关省级招办或招生考试院备案即可;
3.考生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 40 分以上方可录取;
4.考试成绩以《专业考试合格证》和《专业成绩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本人;
5.不查卷,可查分;
6.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考生可登录云南艺术学院校园网查询:http://zs.ynart.edu.cn/或者 http://zs.ynart.edu.cn/ student_affairs,也可以通过短信平台查询。查询时间安排和查询方法详见校园网通知;
7.考生所需的具、乐器(钢琴除外)一律自备,报考费、车旅费、食宿费自理,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
8.为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云南艺术学院纪委对招生考试及录取进行全程监督。电话:0871-65937136 ,电子邮箱:jubao@ynart.edu.cn;
9.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录取新生在 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户口所在地单位、地区。
十、学院地址
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 1577 号
邮编:650500
学院网址:http://www.ynart.edu.cn
电话传真: 0871-66249078 0871-65937127 0871-65737128(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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