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2)

广西高考招生简章,艺考

广西高考招生简章

2014-5-14 11:20:13 文/阎锋

关注

(一)我院考点设在广西、湖南、湖北、河南、江西、山东、广东、江苏、山西、河北、安徽、甘肃、浙江、重庆、福建、黑龙江等16个省。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报名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如为本省不设考点的专业,可跨省报考)。不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可选择我院设考任何一个考点报考(由于各省考点接收省外考生的规定均有不同,考生必须提前准确了解所赴考的省考点是否接受省外考生报考)。

(二)考生按类别(以代号分类)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可以兼报同类别的所有专业(方向)。外省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考试类别;广西考生在考试不冲突的前提下,可兼报不同的考试类别。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时间详见附件2)

1. 广西考生:登录我院招生资讯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报名确认单》,按照《报名确认单》上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

2. 设有考点省份的考生:如考点为系统报名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所在省份发放的2014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简称《艺考证》,按所在省考点的规定和程序报名。如考点为人工报名者,还需附上填写好的《广西艺术学院2014年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请在我院招生资讯网下载)、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不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凭填写好的《广西艺术学院2014年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请在我院招生资讯网下载)、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和《艺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所选择省考点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报名。

4. 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院必须参加我院专业考试(可任意选择专业考点),专业报名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

五、专业考试

(一)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我院《专业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二)我院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风景园林专业为可按照艺术类招生、授予艺术学学位的非艺术类专业,(具体专业考试要求、录取办法见“附件1”,如各省对该类专业的报考另有规定的,按各省的规定执行)。广告学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我院按照艺术类培养,面向普通高考本科第二批次文科类考生招生,考生不须参加专业考试。

(三)考生只能参加一次专业考试。如果同一个专业考生多次参加考试,最后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四)凡属省统考不涉及的本科专业(方向),考生不须参加省级专业统考,可直接参加我院的专业考试。广西统考不涉及的专业(方向)有:美术学(美术史论、美术理论与批评)、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与网络传媒)、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2+2项目)、音乐表演(民族音乐表演)、表演(歌舞表演、舞台影视表演)、音乐学(民族音乐学、音乐史论、音乐文化传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舞蹈表演(国标舞)、文化产业管理。如各省对报考专业(方向)有统考达标要求的,则按该省的规定执行。

(五)对在我院专业考试中违纪舞弊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3号令)予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六) 2014年4月10日左右在我院“招生资讯网”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并统一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按照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报考高职专科专业直接使用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六、录取

(一) 我院的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及我院2014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 填报我院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我院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并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自行划定的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填报志愿后划定)。填报我院高职专科各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高考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资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 华侨及港、澳、台考生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资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联招办的要求,政审体检合格,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四)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学籍,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高考违纪舞弊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并退回原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七、收费标准(以下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照上级物价部门正式批文执行)

(一)报名考试费标准:广西考生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美术类专业11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150元/人,兼报两个以上专业另加收考试费45元/科.人(不含重复考试科目);外省考生报考费美术类专业15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220元/人。

(二)学费标准:

1. 我院各专业(方向)学费标准见附件1。

2. 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音乐学)专业:为我院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办学项目,第一阶段(即第1、2、3学年)在我院学习,学费为40000元/生.学年;第二阶段(即第4学年)如在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约为18000美元/年)。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院相应的本科继续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3. 中英、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我院与英国格林多大学和美国西俄勒冈大学校际交流项目,第一阶段(即第1、2学年)在我院学习,学费为:中英班35000元/生.学年、中美班40000元/生.学年;第二阶段(即第3、4学年)如在英国格林多大学或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英国约7000英镑/年、美国约18000美元/年)。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院相应的本科继续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中英、中美班其它费用请登录我院招生资讯网查看中英、中美项目简介。由于中英、中美项目各专业学费较高,希望考生视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八、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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