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2)

北京高考招生简章,艺考

北京高考招生简章

2014-5-14 09:49:54 文/徐漫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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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报名及考试要求
(一)专业报名
1.报名时须交验下列材料(材料不齐者,不予报名)
l提供考生所在省高考考生号(向考生所在高中索取,号码共14位)。
l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生源所在地的报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l照片: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考专业)。
l报名考试费:书法学、舞蹈表演(学前教育)专业仅一试,报名费120元;其他专业初试报名费100元,复试费80元。
2.考生交验的报名材料,经院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
3.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4. 北京考点于2014年1月5日开始网上报名,网址:www.bcu.edu.cn,咨询电话:010-62321818。
(二)专业考试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我院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名我院多个专业,参加各报考专业的专业考试并获得专业考试成绩。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专业考试安排,确定考试内容、时间、地点,准备考试用品及材料,认真参加初试、复试。
(三)考试纪律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城市学院相关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合格证发放及志愿填报
1.我院各专业(方向)按招生计划的4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当某个专业(方向)合格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4倍时,我院将不发放合格证。考生可于4月15日以后登陆我院招生网站(http://rec.bcu.edu.cn)查询成绩,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院将于4月15日后发出《专业考试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不予查卷。
2.考生凭我院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使用省统考省份的考生凭省里发给的专业考试合格单)到户口所在省、市(区县高招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
3.考生填报志愿时,请以当地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为准,学校代码及专业代码请在当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发放的招生报考资料上查询,我院所有专业文理兼收。
四、校考专业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时间、地点以及考试时间安排(同一专业方向限考一次)
考点
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
专业名称
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时间
初试时间
北京考点
北京城市学院(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2014年1月5日开始网上报名
网址:
www.bcu.edu.cn
咨询电话:
010-62321818
表演(影视表演)
表演(社会文化)
表演(主持与配音)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
摄影
1月9、10日
或2月20、21日
1月11日或2月22日任选一天
书法学
1月23、24日
或2月21、22日
1月25日或2月23日任选一天
表演(音乐表演)
表演(舞蹈)
表演(模特)
1月9、10日
或2月13、14日
1月11日或2月15日任选一天
舞蹈表演(学前教育)
表演(空中乘务)
3月1日
3月2日
山东考点
青岛海大学术交流中心(青岛市南区红岛路8号-中国海洋大学鱼山路校区四校门)
表演(影视表演)
表演(社会文化)
表演(主持与配音)
表演(音乐表演)
表演(舞蹈)
表演(模特)
2月14、15日
2月16日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
摄影
书法学
2月14、15日
2月17日
吉林考点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表演(影视表演)
表演(社会文化)
表演(主持与配音)
表演(音乐表演)
表演(舞蹈)
表演(模特)
表演(空中乘务)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
书法学
1月10、11日
1月12日
(二)各校考专业考试内容安排如下:(各专业的初试、复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各专业当日发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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