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2)

福建高考招生简章,艺考

福建高考招生简章

2014-5-13 17:27:23 文/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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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文化考试

考生均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本省组织的高考。

五、 志愿填报

1.报考我校美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如我校 2014 年在当地省份有安排美术类招生计划,只需参加专业省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专业合格线,方可填报我校美术类专业志愿。

2.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艺术管理方向)的考生和福建省内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的考生只需参加专业省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专业合格线,方可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

3. 福建省外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的考生,须参加中央音乐学院组织的音乐教育专业考试,并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方可填报厦门大学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志愿。若考生所在省份统一组织专业统考,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统考,且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专业合格线。

4.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含键盘、管弦乐、声乐、民乐、作曲和舞蹈等六个方向)的考生,须参加厦门大学组织的专业校考并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方可填报厦门大学音乐类专业志愿。若考生所在省份统一组织专业统考,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统考,且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专业合格线。

六、 录 取


学科类别

专业类别

录取原则

备注

音乐类

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和艺术管理方向(福建省)

根据省级招生部门以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按规定的比例折算确定的投档成绩,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方向)及德智体美等方面情况,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艺术管理方向(除福建省外)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在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方向)进行综合评价,以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7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30%。

除福建省外,其它省份音乐类专业录取如果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我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办确定的投档成绩以及有关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除福建省外)

在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二线的75%的出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我校的专业校考成绩,结合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情况,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

在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二线的65%的出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方向)志愿和我校的专业校考成绩,结合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情况,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美术类

美术类各专业(福建省)

根据省级招生部门以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按规定的比例折算确定的投档成绩,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方向)及德智体美等方面情况,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美术类各专业(除福建省外)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在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方向)进行综合评价,以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1.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和艺术管理方向):
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7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30%。
2.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
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4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60%.

除福建省外,其它省份美术类专业录取如果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我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办确定的投档成绩以及有关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注:以上“出档考生”指各省本年度按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基于各省投档出来的考生,按以上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七、 学 费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9360 元人民币。

八、 监 督

厦门大学监察部门对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招生录取进行全程监督。

九、 入学与复查

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 附则

1.对于在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时,尚未明确能否取得专业省统考本科合格证的考生,若最终其专业省统考成绩未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则取得的我校专业校考成绩视为无效。

2.报考我校的考生参加所在省份专业省统考的考试专业类别必须是音乐专业、舞蹈专业和美术专业,不包括其它艺术类专业。

3.在音乐表演专业和福建省外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录取中,对于本二线分为A、B线的省份,我校分别采用本二线A线的65%和75%做为文化考试成绩的最低要求。若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期间,个别省份尚未划定本二线,我校分别采用本一线的55%和65% 做为文化考试成绩的最低要求。

4.我校将在专业校考结束后及时网上公布校考成绩和合格线。具体公布时间和查询方式考生可留意厦门大学招生办和考试中心网站的相关通知。

十一、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2188888 传真: 0592-2180256

网址: http://zs.xmu.edu.cn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电话: 0592-2184118 传真: 0592-2184117

网址: http://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 电话: 0592-2186822 ,2182165

传真: 0592-2181499 邮编: 361005

网址: http://art.xmu.edu.cn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 电话: 0592-2182066 ,2181631

传真: 0592-2182066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美术系 电话 : 0592-2188151 ; 传真 : 0592-2186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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