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满分400分)
1.面试:即兴评述。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笔试:(1)编导创意,满分100分;(2)作文,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八)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满分400分)
1. 面试:话题阐述。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笔试:(1)故事编写,满分100分;(2)叙事散文写作,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九)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专业( 满分400分)
1.考试科目:初试、复试
2.形体五官(120分)、风度举止(80分)、动作反应(40分)、普通话表达能力(60分)、才艺展示(100分),满分400分。
说明:根据《中国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要求,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复试及体检合格后按招生计划1:4的比例发放合格证。考生自行选择是否参加体检,如不参加体检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体检结束一周后考生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体检结果,如对体检结果中胸透、肝功化验、心电图三项检查结果有异议,考生本人可在2014年2月24-28日期间提出复检申请,经航医同意后,由学校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其它项目检查以航医鉴定结果为准,学校不予复检。
(十)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满分400分)
1.考试科目:素描和色彩(试卷为4开);
2.素描200分,色彩200分,满分400分。
说明: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只在吉林省招生。
(十一)书法学(400分)
1. 考试科目:临帖和创作(试卷为四尺宣纸以内);
2. 临帖200分,创作200分,满分400分。
五、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专业课满分全部折合成400分)”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由于学费较高,我校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六、有关规定
(一)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二)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持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三)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注:以上规定若与国家或所在省区招生政策不符,则执行国家或考生所在省区有关文件规定。
七、热点关注
书法学专业(师范类)
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书法教育对中小学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的培养和书法艺术欣赏,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电脑、手机的普及,人们的交流方式以及学习方式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中小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有所削弱,为继承与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提高国民素质,有必要在中小学加强书法教育。《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中提出“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计划、有步骤的安排书法教师的培养和培训,逐步提高教师书法的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结合中小学书法学专业师资力量短缺和我校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我校于2013年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申报书法学本科专业并获得批准,2014年正式招生。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是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合作开展的本科教育项目。本教育项目采取“4+0”和“2+2”两种培养方式。我校与俄方学校制定共同的教学计划,引进俄方先进的专业课程和先进师资。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标准,获得长春师范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如果学生在前两年通过俄语一级水平考试,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即有机会到俄罗斯完成后两年的学业,达到俄方规定的毕业要求后,可获得俄方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同一本)。该合作办学项目,借鉴俄罗斯音乐艺术教育的优势,在音乐学专业传统课程的基础上增加俄罗斯民族音乐、室内乐演唱、室内乐演奏、艺术指导等俄方专业课程。在理论教学的同时,注重音乐表演的实践,学生毕业后可在中高等学校、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
八、艺术类本科专业介绍
(一)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独立完成音乐教育工作、适应中小学音乐教育全方面、实用性的高素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声乐、钢琴、器乐、基础乐理、视唱练耳、指挥、歌曲作法、小型乐队配器、舞蹈基础与形体训练等。本专业毕业生可以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担任教师,也可在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构从事研究编辑管理等工作。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技能,具备较高的与国际接轨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的高素质音乐教育工作者。课程设置包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复调、合唱与指挥、中外音乐史、声乐、钢琴、室内乐、乐队风格史等中外专业课程。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担任教师,也可在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构、出版及国际交流、广播影视等部门工作。
(三)音乐表演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通过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培养能够在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从事表演、教学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表演、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及合奏(唱)等。本专业毕业生可到电视台、歌舞剧院(团)、电视剧制作中心、宣传部门、文教事业单位从事演唱、创作和音乐制作工作以及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四)舞蹈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的舞蹈表演、教学、编创能力,能在教育领域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实用型舞蹈艺术人才。课程设置包括中国古典舞基训、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身韵、舞蹈编导、舞蹈教学法、中国舞蹈史、舞蹈生理学、舞蹈解剖学,学生还可以选修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基础等课程。本专业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从事教学工作,也可在专业表演团体、群众文化艺术机构、演艺机构从事舞蹈表演、编导、研究以及艺术策划与指导工作。
(五)舞蹈表演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有舞蹈表演与编导的基本理论与专业技能,有较好的审美感和创造性思维,掌握分析和研究舞蹈作品的方法,具备在各级文艺团体、企事业文化机构、艺术传媒中心和学校从事舞蹈表演、编导与策划以及学校美育教育工作能力的高等复合型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芭蕾舞基训、古典舞基训、古典舞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艺术概论、中外舞蹈史、现代舞、舞蹈创编与写作、舞蹈欣赏、舞蹈排练(剧目)。本专业毕业生适合在专业表演团体、群众文化艺术机构、学校、科研单位、演艺机构从事舞蹈表演、编导、研究以及艺术策划与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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