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2)

河北高考招生简章,艺考

河北高考招生简章

2014-5-13 16:12:50 文/潘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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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要求及录取规则

1.我校于2014年4月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专业测试结果,并发放测试合格证,同时将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省招办备案;

2.获得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

3.获得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如政审和体检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我校接受其生源所在省投档;

4.我校录取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我校按照“文理兼收,分省排名,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河北省和山东省考生分别录取;

6.我校产品设计专业仅限保定校区招生。

七、监督机制

1.我校在艺术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选拔办法、程序、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考我校,我校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如发现新生身体条件、专业或文化水平不符合录取标准或报考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直接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并报其生源所在省招办备案。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华电路689号华北电力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71003

咨询电话:0312-7523164 传真:7525336

学校网址: http://202.206.208.40/zs

电子信箱:ncepu_zs@163.com

九、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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