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天津海运职业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天津海运职业学院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
联系电话:022-28779722 28779900 2877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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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2014年4月1日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学校概况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前身为天津市科学技术进修学院(天津市职工科学技术大学),始建于 1962 年,2006 年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改制为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海员为主,兼有理工、经管等学科的综合性全日制国办高等职业学院。是我国海事局向国际海事组织申报船员培训机构之一,是天津海事局在华北地区最先开办海员对外适任证书培训的机构,也是华北地区**通过国家海事局《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认证的教育培训单位。
2007年,学院通过国家海事局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审核,获得船员教育与培训资质。2008年,被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天津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并被市政府确定为首批进入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的5所高职院校之一。2009年,被教育部和天津市政府授予“滨海新区航海运输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并通过了国家教育部委托天津市教委组织的专家组对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0年,顺利通过国家海事局专家组“10号令”现场核验。2011年,顺利进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并被评为“天津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天津市2009-2011年度文明单位”。2012年,学院被评为“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平安校园”,并经过专家组严格评审成为天津市高水平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院党委被评为“天津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2013年,学院被评为“天津市高校阳光体育先进学校”,并荣获“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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