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从高职教育的特点出发,培养学生“肯学、肯做、肯创新”的精神,重构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教学,“教中学、做中学”,将课堂搬到实验实训现场教学,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把学做相结合,许多学生顶岗实习、企业准就业等多渠道教学,培养了学生“真刀真枪”的实操能力。为了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院战略发展进程,学院创新推出了“511”和“115”教学改革工程,以社会和知名企业为龙头,组织企业冠名教学班和定向课程为核心;以知名企业和学科带头人为主,加强与企业和社会的深层次合作,贯通学生在未来企业的“预就业”和就业。
便捷的交通路线,为迎接2014年亚洲青奥会,2014年将建成通车的地铁6号线、S1号线途经我院,并设“金肯学院”站,可直达市中心,购物游览方便快捷。
三、招生专业
以省教育厅核定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注册条件
1.符合对口单招考试和中职注册入学报名基本条件,参加对口单招考试和中职注册入学报名,且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
2.考生必须参加对口单招考试和中职注册入学体检,其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
五、录取办法
1.凡符合中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中职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个人特长、专业技能情况、平时成绩或对口单招成绩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中职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报我院审核。
(1) 艺术特长生:在县(区)级及其以上单位文艺汇演中获得奖项的考生;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
(2) 体育特长生: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或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体育单项竞赛中获奖,或团体项目获奖,本人为主力队员;
(3) 技术创造: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技术发明创造或技术更新等方面有显着成绩者;
(4) 等级证书: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
(5) 技能竞赛:在校级及其以上单位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奖励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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