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管理
各有关“三校”和高校应加强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严肃纪律。对在推荐和录取工作中严重失职、徇私舞弊者,将追究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通报,同时取消学校推荐资格和有关高校接受推荐生入学资格。
各“三校”要将本《通知》内容及时告知本校所有报考本市高校的符合政策加分的应届毕业生,并按规定时间办理上报手续,过时不予受理。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委、局、控股(集团)公司要切实加强推优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负责做好优秀毕业生推荐资格的审核工作,保证“三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高等学校加分工作顺利进行。
市教委将加大监督力度,检查推荐和录取工作的程序与质量,受理“三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高等学校加分工作中的有关申诉,并对违规情况进行纠正。
附件:2014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接受高等学校选拔推荐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4年4月10日
附件
2014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接受高等学校选拔推荐表
高考报名号: 参加高考日期(填写5或6月): 月
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学籍号: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籍贯 | 健康状况 | 特长 | 兴趣爱好 | |||||||||||||||||||
入团年月 | 在校期间曾任社会工作职务 | |||||||||||||||||||||
家庭地址 | 邮编 | 电话 | ||||||||||||||||||||
家庭主要成员 | 称谓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 | 职务 | 电话 | ||||||||||||||||
在校期间受何种奖励 | 获奖年月 | 何种证书 | 颁发单位 | 证书编号 | ||||||||||||||||||
注:填写的“何种证书”时,须是区(局)级以上三好学生证书和市教委、教育部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比赛的有关证书。 | ||||||||||||||||||||||
学校推荐意见 | 学校(盖章) 校长(签章) 年 月 日 | 学校 主管 单位 审核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教 委核 准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说明:1. 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学校,一份存学校主管单位,一份存市教委);2. 5月6日前由“三校”负责将《推荐表》和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主管委、局、控股(集团)公司组织的有关表彰决定文件等有关资料,送至市中等职业教育德育研究会(巨鹿路700号逸夫职校内7楼)。联系人:陈骏玲、秦德英,联系电话:32220214、6247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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