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4年高考招生工作通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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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考最新信息

2014-4-16 15:22:25 文/沈静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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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做好招生服务和宣传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加强作风建设和职能转变,以考生为本,着力解决考生和社会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广大考生的能力。各级考试机构要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各地要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的工作预案,做好对地震、暴雨、洪水及其次生灾害和疫病的应急防范工作;考试期间,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营造温馨考试环境,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热情关爱弱势群体考生。

在高考改革方案出台后,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工作,全面深入细致地解读高考改革工作方案,让考生和社会充分知晓相关改革政策的内容,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优化招生宣传服务,创新宣传形式,完善信息查询服务平台,继续做好高校招生政策宣传、咨询;要及时回应处理考生关切,适时发布招生预警,畅通考生申诉渠道。

七、严肃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

各地和各高校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高校招生监督监察,严格落实高校招生责任追究办法。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和人员,依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相应行政和纪律处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高校将予以下年度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的处理,并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高校或中学,不仅要取消其相关招生或推荐资格,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擅自招收的、未经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等违规录取的考生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调查核实,坚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校的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14年4月9 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自治区2014年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自治区2014年高考继续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模式:“高考统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即:2014年高考统考成绩仍然作为划定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和录取时投档的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一、报名和志愿填报

1、考生报名资格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按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公安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新教基〔2013〕27 号)执行。

根据教育部规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和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

2、报名和志愿信息的填报、采集: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并确认后的信息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确认后的信息(分本、专科,考生一次性填报)将作为考生唯一的报名和志愿信息,用于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规定后,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填报志愿必须严格按《新疆招生与考试》中公布的招生学校批次、科类、名称、专业及代码和填报志愿的要求填报并确认,内容应真实、准确。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最迟在6月15日20时(北京时间)之前完成。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志愿,后果由考生负责。

考生应对本人填报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等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报名点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填报的技术指导,并指定专人负责。

高校在我区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汉语言、民语言、民考汉、蒙语言、双语班的文史类、理工类的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院校实行完全平行志愿,其它各批次暂不实行完全平行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及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考生登陆招生办公室网站后,须输入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及准考证上提供的密码进入志愿填报系统,首次登陆后将强制要求修改个人密码,然后才能进行其他操作。

考生填报各批次院校志愿的时间安排在6月10日8时至6月15日20时(北京时间)。有关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网上进行征集志愿,投档时以本次征集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投档。

考生应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规定,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情况、身体条件,以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合理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减少落选机率。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可以不填报志愿,但必须选择“放弃志愿”选项并确认。报名信息、志愿信息一经考生确认上报,任何人无权变更。逾期不报,不予受理。

3、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特别是加强在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主要阶段的诚信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承诺被录取后保证按时报到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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