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模式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2.录取工作将在5月10日之前完成。
(五)公示
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入选考生名单上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0-3182222 3183333 3182015 3182018
传 真:0370-318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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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566号
邮 编:47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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