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各专业不分文理,男女不限。
4、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每位考生在学院所设置3个专业中可同时选择填报3个专业。
五、注册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3月17 日8:00至4月6日18:00 |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网址:http://网址未加载 |
4月7日--- 8日 | 资格审查 |
4月 9日---16日 | 网上缴费 |
4月17 日----19 日(8:00—18:00)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4月20日 13:30----16:00 | 参加面试,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以及高中所获得的奖励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同时带两张彩色二寸照片到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参加面试。 |
4月21日---22日 | 汇总材料。 |
4月23日---4月24日 | 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
4月27日 | 网上公示预录取名单,并报省招办备案。 |
三、录取规则
1、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优先录取:
(1)、艺术特长生:高中阶段①、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文艺汇演中获得奖项的考生;②、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
(2)、体育特长生:高中阶段①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②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体育单项竞赛中获奖,或团体项目获奖,本人为主力队员。
(3)、学科竞赛:高中阶段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奖项的考生。
(4)、技术创造: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显著成绩者(其获得的各种专利及科技发明须经我校专家认定)。
(5)、思想品质方面:在高中阶段被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有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或在高中阶段,有突出表现,经所在学校推荐的考生。
(6)、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突出者。如,选测科目:其中一门达B级及其以上等级;或必测科目:其中一门达到B级及其以上等级的考生。
(7)、目前我校各专业已与省内外大中型企业进行合作办学,开展订单式培养。凡毕业后自愿到相关企业服务并经该企业考核合格签订培养协议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必须在4月16日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其中(1)—(6)项考生必须提交证明材料(证书或文件)复印件,第(7)项考生须提交协议书原件。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录取。
4、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辽宁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辽宁省2014年普通高考。
5、通过单独招生考试进入学校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
6、学院纪检部门对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所有环节必须有纪检部门签字。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的指导和检查。
六、收费标准:
1、报考费:按200元收取。
2、学费、住宿费:按照辽宁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七、奖学金与助学金: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毕业与证书: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辽宁省招办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在录取查询系统确认录取结果,并按考生所填地址用特快专递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招生办地址:大连市金州新区大魏家街道魏兴路66号
邮政编码:邮编:116110
招生咨询电话::(0411)39952542 39952590
传 真:(0411)39952599
举报电话:(0411)39952555
网 址:http://网址未加载
说 明:注册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享有同等的权利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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