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2)

安徽高考最新信息,艺考

安徽高考最新信息

2014-4-08 11:45:01 文/阎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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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录取

在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学院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自主招生的录取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划线原则

根据招生总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按1∶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原则

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文理科分别进行。依据考生入学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审批后通过学院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

(四)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安徽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八、时间安排

(一)2014年2月28日前完成自主招生方案并上报省教育厅申请,3月1日开始自主招生宣传工作。

(二)2014年3月18日-4月22日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

(三)2014年4月23日-24日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考生名单并在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校园网上公布考生名单,考生登陆学院网址查询;

(四)2014年4月26日8:30—11:00,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至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后缴纳报名测试费并领取准考证。

(五)2014年4月26日下午--27日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学院考试;

(六)2014年4月29日前完成阅卷录取工作并在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校园网上公布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于9:00—16:00登记查分,5月3日公示拟录取名单;

(七)2014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八)2014年5月30日完成录取工作,在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校园网上公布录取名单。

九、监督
院监察小组对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督察。举报电话:0552--6610461。

十、违规处理

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在自主招生考试中被认定为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作弊等违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相关事宜

1、按照省教育厅规定,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得参加安徽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新生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2、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高考普招新生同等待遇。

3、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学生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一经查实在入学资格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 学费按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自主招生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参加“订单式” 培养班或普通班学习。“订单式”培养班实行“校企合作、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办学模式,企业为学生提供学费、住宿费和部分生活补贴,毕业后无特殊情况企业优先录用。

5、 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我院网站或短信平台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网站并保持报名手机畅通。

6、学院积极实行奖助贷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不让一位被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①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助学金等,最高奖学金达8000元/年;

②学院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开发勤工助学项目,为学生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

③积极帮助贫困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7、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二、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地 址:蚌埠市蚌固路中段

邮政编码:233719

学院网址:http://www.bjy.ah.cn/

咨询电话:0552-6610118 、6610598

网上咨询QQ号码:1249227636 329824084

E-mail:bbzsjy@163.com

更多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高考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查询相关信息请点击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专题页:/gaokao/Special/bengbujingjijishuzhiyexue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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