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① 详细填写《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② 个人的有效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需经过中学盖章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寄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建议使用邮局EMS特快专递,截止日期以当地邮局邮戳为准),邮寄地址: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730060,来函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字样。所有递交的申请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③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
3、资格审核
我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与甘肃省招办2014年高考报名考生信息库进行比对,资格审核结果及时在学院单独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或电话查询。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按照学院指定账户(建行兰州公园路支行:6200138****051500559)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生;在指定日期(4月16日-4月17日)之内未缴报名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政策请考生登录http://magta.lzpcc.edu.cn查询。
六、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采用网上填报方式,考生填报的专业只能为同一科类的专业,不得跨科类填报。报考工科类的连片特困县考生可根据学院在当地招生计划填报一至六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七、测试方式
(一)相关事宜:
(1)普通高中考生采取“高中会考+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英语、语文、数学三门课成绩以甘肃省普通高中会考成绩为主,成绩至少须达到3C;语、数、外会考成绩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或各地州市会考中心所提供为准,满分300分。
(2)“三校生”基础知识成绩由考生在校期间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和职业资格证书核算成绩两部分构成,根据“基础知识成绩+测试成绩”进行录取。实践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以所在学校提供的为准核算,职业资格证书以国家及行业认可的为准,满分100分(其中,中级及以上等级100分,初级85分)。
(二)测试由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与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
2014年4月19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独招生准考证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测试。根据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成绩,各专业类别按照计划招生人数150%的比例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1)基础知识水平测试:满分250分,考试时间60分钟。采取机考,现场出成绩。
测试内容以高中和“三校生”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为主。
(2)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测试时间5分钟/人。
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及范围:
① 文化素养。
② 通用技术。
③ 科学常识。
(三)测试时间安排:
1、考生报到:4月18日统一到学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①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
②各类获奖证书原件;
③报名费缴费凭证。
注: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测试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
2、文化课测试与综合素质测试时间:
测 试 日 期 | 测 试 时 间 | 科 目 | 备 注 |
4月19日 | 上午8:00 -上午12:00 | 基础知识水平测试 | 每场1小时 |
下午13:00-下午18:00 |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 5分钟/人 |
注: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顺延测试时间。
八、录取原则和办法
1、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办的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2、单独招生计划纳入我院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录取数据由甘肃省招办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3、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转入其他专业,也不能转入其它学校。
4、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5、通过单独招生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生资助、奖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6、录取原则:学院统一划定各类文化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分数线。同一专业大类,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 “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依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7、我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甘肃省招办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考生由甘肃省招办在录取名册上盖章生效。
8、根据教育部关于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9、我院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迁转学院的原则。
10、录取结果可登录我院网站《录取查询系统》查询。
11、我院根据甘肃省招办的审批结果,邮寄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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